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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微微笑,说:“你平生从未涉足蓟州。”

  “不,”她笑着反驳,说:“蓟州,千年之后这个地方叫做北京,那是我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地方。生于此,长于此。”“十一,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是千年之后穿越到这里的人。”这一句她说得很轻,轻到几不可闻。

  他苦笑着,难以相信,想说些什么,她已经合上了眼睛。

  外面似是有风,带动着连天的芳草,于是那芬芳的气息便随着风,透过帐帘传了进来。

  八月未央。

  马车抵达蓟州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只不过,在前往至长城之外的时候,天已经到了傍晚。

  云霞在天边连结成片,像是名家笔下的一副泼墨山水图,层层晕染,伴着一轮红日。

  燕山之下,天边有一支雁阵张着翅膀,扑闪扑闪地,缓缓飞过。

  阳光已经成了砖红色,映照在她的脸颊,苍白的脸上便就有了一丝色彩。

  马已解鞍,碧水幽幽。

  她整个身子都蜷缩在他怀里,说:“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自己快要离开了,近些日子总会想到以前的事情,近来的事情反倒变得模糊起来。

  “昭明殿外,你一身白色,我当时就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孩子。后来的苦海崖畔,你说你会回来,我现在还记得你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那份自信。那日上容城,杏林之中,还有……”她说着,目中便就有了泪光,“还有……你说要娶我的那个时候,你知道么,诧异之外,我其实挺高兴的。回到洛阳之后,离开你,想跟你断绝往来,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没有多长时间可以活了,公孙伯舆替我诊断之后,也说过,我只剩下半年可活。算时间,也就现在了。对不起,一直没跟你说,我对你一直都很自私,是不是?

  “原以为……原以为,对你特别无私的一件事,可到后来却害我们的孩子夭折,十一,对不起啊。”

  “你乱说什么?我不准你乱说。织锦,我们会白头偕老的,一定会的。”他紧紧抱住她,目中竟也有了泪光。

  天色渐晚,秋日天气,空气中便就有了霜寒。

  “还有一件事情,一直忘记跟你说,”她裹着他的外衣,身上渐渐变得冰冷起来,“你那日……那日在上容城偶然得到的簪子,上面雕刻的是樱花,一直都没跟你说,真是很抱歉啊。”

  就像多年前在苦海崖畔,彼时他要走,她不能跟随,她便就谆谆教导,因为不放心。

  “十一,那天在军营中你答应过我,我走之后,等我一年……一年之后,你才能……才能另寻新欢。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是平南王,不能食言的,知道么?”

  “还有,以后,要多……多笑一笑,”她尽量语气轻松,但每说一个字,都难受得厉害,“你笑起来特别好看,特别……好看……”

  多年前,自长信宫出来之后,她拉着他一路狂奔,至九州池畔,那个时候她便看见过他的笑容,即便他很快收敛,避过她的目光。

  那个时候,大概就是那个时候了吧。

  他的心一阵一阵揪紧,他发现自己此时此刻,竟找不到一句话来说,只是紧紧将她抱住,企图让她的身子重又变暖起来。

  ——可一切都是徒劳。

  她的气息一点一点变得微弱起来,渐渐地,她闭上了眼睛,放在胸膛的手耷拉了下来,而后那块玉佩恍然自掌心滑落。

  夕阳西下,天边忽然一声长空鹤唳,环绕耳边,久久不息。

  “深秋时节,燕山有长空鹤唳。”

  织锦,你听见了么?

  风乍起,班马潇潇,碧水之上有落花飘过。

  公孙伯舆在三日之后的清晨前往蓟州郡王府。

  他此番前来虽有所准备,当他看见平南王的时候,仍是不免暗暗吃惊。

  几月之前那个英姿勃发的平南王,自她走后,一下子憔悴了许多。

  “先生此番前来,有何要事?”他问地不咸不淡。

  公孙伯舆微微皱眉,说:“老夫此番前来,是为了织锦一事。”

  “怎么?先生通天彻地,难道还算不出来么?”

  嘲讽之色溢于言表。

  公孙伯舆到不显得多么动怒,接着说道:“织锦想必也跟王爷说过,自己是千年之后的人。”

  十一闻言,大吃一惊,道:“先生知道些什么?”

  公孙伯舆却并不回答,转而说道:“织锦临走的时候,是不是留下了一块玉佩?”

  “的确。”

  公孙伯舆抿唇,道:“而王爷手中也有一块玉佩,对否?”他微一停顿,接着说道:“王爷手中的那块名叫砥厄,是老夫当年在狱中赠给织锦的。玉佩有灵,能互通千年之事。”

  他目中露出一丝欣喜,问道:“织锦能回来?”

  公孙伯舆微微摇头,说:“不,织锦不能回来,但这块玉佩,却能落到千年之后的主人身上。王爷若是信得过老夫,织锦弥留之际留下的那块玉佩便交由老夫保管,老夫会把这枚玉佩交到千年之后的宋织锦手上。”

  公孙伯舆信誓旦旦,容不得十一不信。

  公孙伯舆接过玉佩,不由暗自苦笑,砥厄,悬藜千年以来方成一对,今日又要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