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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跟他在一起,被独自丢在街头的情况还会一次次重演,甚至还会有更糟糕的事情发生。

    明明知道这些,却还是会被他勾引成功,“简直太奇怪了。”

    “奇怪在哪儿?我当初把你从家里扒出来一起去趟动物园都恨不得请你十回八回,好家伙你见他两面就跟他跑出去满城吃喝玩乐了,还不够明显吗?”

    蓝岚有条不紊地撕着鸡架,“接受现实吧小基崽。这要是拍成连续剧,最多从第二集观众就知道你喜欢他了。”

    “……我是说他奇怪!”

    文颂捂着胀痛的腮帮子愁眉苦脸,“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他就像那个……那个取经路上遇到的妖怪,诱惑我然后要吃掉我!”

    蓝岚发出了“wo”的声音,微妙的眼神上下扫视他全身,“你想让他怎么吃你?”

    “……”

    文颂迟疑了一下,缓慢地坐起身来,像在回味什么,刚要开口——

    “停!别别别跟我描述啊!”

    蓝岚看到他那表情就受不了地立刻打断:“我只是口嗨!其实内心还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接受不了你们这样的真的,起鸡皮疙瘩。”

    “……”

    “来吃口鸡翅我们各自冷静一下。”

    文颂又蔫巴地缩回去,随手捞几只抱枕把自己埋了,“不吃。”

    半晌,说了句自己都没想到的话。“我要是……以前跟别人谈过恋爱就好了。”

    起码有个参考,或许就能明白这些不正常的反应到底是被那个奇怪的秦覃给勾引了,还是真的太喜欢他才一见到他就神志不清。

    等等……这两者好像也并不矛盾。

    “你现在谈也不迟啊。”

    蓝岚不以为然道,“就先在一起试试呗,谈了万一到时候感觉不对,不行再撤。”

    “这样也行吗?”

    “这有啥不行的。”

    蓝岚说,“我掰着指头数,谈恋爱总共也就你们俩人的事儿。你同意他也同意不就行了吗?”

    “……”

    牙疼好像蔓延到半张脸了,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文颂忍了一会儿,妥协道,“别说他了。明天你课多吗?抽空送我去医院吧。”

    “行。”

    蓝岚摘下一次性手套,拿湿巾抹了抹手指,掰开筷子夹着拆完的肉吃。“其实我今天晚上是来问问你有什么想要的,这不你快过生日了吗。”

    就像是磕完一大把瓜子,再把攒起的瓜子仁一口气吃掉。他这吃鸡的流程,文颂无论看过多少遍都理解不了,“没什么想要的东西。”

    “别啊,什么都不要可不行,不然等明年我过生日都不好意思跟你狮子大开口了。”

    “你就知道打我小金库的注意!”

    “嘿你这棵小摇钱树成天在我眼前晃,不打你注意还能找谁?”

    “……”

    “那等我想想再说。”文颂无精打采地赶人,“吃完就走吧,我太困了。”

    “今晚不用我陪睡?”

    “不用。”

    “说真的,别跟我客气,我下几个睡前故事念给你听啊?”

    “……都说了不用!快吃,我困得头疼。”

    房间里暖气开得很足。等他走后,文颂回卧室把加湿器调到最大,习惯性地滴入香水后摇了摇,发现这瓶已经快要用完了。

    木质格调的瓶身设计简约,一百毫升的小瓶握在手心里正正好,指缝中露出浅紫色的花体字,缀着香水的名字,hiraeth。

    小学生的年纪里,文颂曾抱着厚厚的牛津辞典翻找这个单词的意思。它是个无法直译的威尔士文化概念,有传闻说它混合了挂念,怀旧与渴望,带有对死者或离去者的悲恸。而在那本牛津里,将它定义为“对不可归,或从不存在的家园里乡愁”。

    就像不明白蓝岚的吃鸡流程,文颂也从不懂他最爱的香水为什么会有这么悲伤的名字。每当这香味扩散在空气中,他闻到的是温柔,舒展与安心,总是能从中得到最安稳的睡眠。

    怀旧倒还是有的。毕竟他从七岁用到了十七岁,也很可能会一直用到这支小众香停产的那一天。

    大学后的第一支空瓶。文颂收进柜子里,拿了瓶新的拆开放在床头,为了不压到鼓鼓作痛的脸颊,只能老老实实地平躺,妥善地给自己掖好被角,闭上了眼睛,想象自己是只被倒空的香水瓶。

    劳心劳力一整天,他很快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梦里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只有恬静的香味安心地萦绕包围。睡前故事总是美好的,用温柔如水的声音娓娓道来,每个主角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小兔子也从来不会被大灰狼吃掉。

    在那些故事陪伴的日子里,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到外面的街道上闲逛乱跑。他提前去上学,但从不按时回家,放学后宁愿继续待在学校。除了每天的睡前故事时间,他用尽了一个孩童所能想到的理由,只希望自己能离家远一点。

    他把家里一切都丢给那个为他讲故事的人独自承受。

    她什么都知道,可她从不责怪,还总是鼓励他多去外面玩,注意安全,可以晚点回家。

    有一天晚上,她说如果饿了,就去街道上的便利店里买巧克力面包,看会儿动画片。

    今天没有睡前故事了。

    她说,但我知道,你是最聪明的,你能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就算别人再怎么贬低你,责骂你,不管有多少人说你不好,不要信。不要听他的。

    你要永远记得自己是珍贵的,是独一无二的,是妈妈最爱的宝贝。

    她说了好多话。那样的语气,好像她要出远门,要很久才能回来。

    可他知道。

    她和他都知道。

    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文颂蓦地咳醒,睁开眼睛挣扎着坐起身,剧烈地呼吸着,背上起了一层冷汗。

    冬天是容易生病的季节,气雾剂就放在床头柜上,随手就能抓起来用。等夜喘平息,他连拖鞋也来不及换,一身单薄的睡衣冲进电梯里下了楼。

    楼下的垃圾是隔天早晨统一清理,但经常会有阿姨在里面翻找纸板,捡走被丢弃的旧衣物。

    他屏住呼吸,拿手机打着光急切地翻找,挪开上面的外卖盒和垃圾袋,终于在角落里发现了那条被遗弃的围巾,只是离开了几个小时,就变得脏兮兮的没人要了。

    “……对不起。”

    他自顾自地低喃着,握住围巾一端,用力地扯进怀里。

    “跟我回家吧。”

    周一上午课表总是满的。

    文颂稍微起迟了些,好在放弃早饭还能像往常一样按时出勤。独自辗转于教室之间上完了课,回家的路上顺便拿到两个快递。

    一个是学校快递柜里取到的新眼镜。另一个直接送到了家门口,他和送货小哥面对面站了好几秒没吭声,吓得对方问是不是货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是我买完自己又忘记了。”

    “那就好,这衣服看着可不便宜。”

    文颂温和地笑了笑,签收后抱进屋里放在沙发上,先去了洗手间试戴新眼镜。

    戴起来很合适,也很漂亮。比前一副更精致些,材料颜色款式都很接近,毕竟是同一个人挑的。

    他摘下眼镜回客厅拆另一件快递,小心地把一件驼色大衣从防尘袋中拎出来,轻轻抚摸。

    质感很好,比在台上看到的还要令人喜欢。

    看到秦覃穿着它站在t台上的时候,就觉得这件衣服写着他的名字了。偷偷拜托楚楚打听了尺码才买到这件,拎在手里很有份量。

    文颂抖开大衣披到肩上,走到全身镜前慢吞吞地穿好袖子,收紧腰带,想系一个好看的结。

    可他笨手笨脚的,连围巾都摆弄不明白,哪里能把腰带系得好看呢。

    就算收了腰,肩膀袖围各处的放量也不合身。这压根就不是照着他的尺码买的,只要倾斜一下肩膀,大衣就从他身上滑落下去。

    只差一天。文颂想。

    只差一天,他就能把这件大衣送出去。他差点就能体会到把脸颊埋进这件大衣里蹭蹭是什么感觉,差点就能从这件大衣的口袋里听到那首勃拉姆斯的摇篮曲。

    文颂站在镜子前,看着滑落的大衣积在自己脚边埋住了小腿,像一堆融化的蜡。只有那根衣带还紧握在他手里,紧紧地握着。

    他看了好一会儿,缓慢地蹲到地上,眼泪一颗颗融进那堆温暖的蜡里。

    他又要回到流水般平淡的日常中了。

    这没什么,他向来都是这样的,一个人也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只不过是偶尔会对无法控制的情绪感到厌烦而已。

    蓝岚片刻后打来电话,“不是说去医院吗?怎么不回我消息啊?”

    “刚才没注意……我好像不疼了,今天不想去医院。”他说,“可能只是昨天,只是疼一下就过去了,我想再等等看。”

    “那行吧。最好还是别拖久了,这玩意儿越拖越难弄。”

    “知道了。”

    蓝岚说得一点也没错。

    牙疼只有到晚上才会出现,在每个夜里即使迟到也不缺席,疼得人想哭。可一周过去,他始终没有去医院。

    有时是自己不愿意,白天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有时是蓝岚没时间,因为每次疼起来都是在夜里。

    他原本是可以和秦覃一起去的。

    他愿意配合秦覃的时间,哪怕是白天也可以。秦覃曾大半夜的穿过两个区跑来听他说一句废话,也一定愿意晚上过来陪他看牙医。

    他原本是可以和秦覃一起去的。

    如果秦覃还在这里的话。

    他知道秦覃的联系号码,知道秦覃工作的酒吧,知道秦覃上课的教室,甚至知道秦覃从小生活的社区在哪。

    但秦覃拒绝见他,他就毫无办法。

    在一起的时候有求必应,消失时坚决得连电话也不回。微信聊天记录里全是“对方无应答”。担忧盖过了最初的气愤,又一起被无奈掩埋,有什么脾气都被时间磨秃了。甚至因为有前两次的经历,这次秃得还更快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