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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尔夫一个人百无聊赖的在街上闲逛着,独立后的布特莱登城比起以前热闹了许多,不时有各式各样的冒险者们与沃尔夫擦肩而过,也有一两个卡特族盗贼试图对他下手,不过其最终结果都是被他好好教训了一番。

    “真是好危险啊,差一点就让那个家伙得手了。”沃尔夫心里想着,更加小心地看管着那几乎没有几个铜子的钱袋。其实若是让卡特盗贼们知道那里面只有一个银币几十铜币,恐怕请他们动手人家也会好好考虑一番呢。

    “莉丝和辛尼去打探情报了,雪大哥又去办重要的事情去了,现在才上午而已,我该干什么呢?”沃尔夫想着,漫无目的地四处兜着圈子。新城邦虽然有很多新鲜好玩的地方,但对于一个既没有钱又不喜欢逛街的男人来说,其吸引力甚至不如美美睡上一觉。

    莫尼西告知的占卜师只有在天黑后才开始工作,虽然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莉丝找寻身世,但名义上的任务好歹也要做做才能有所交代。温斯诺又有一些私人事情需要处理,那么似乎在吃晚饭以前,他都会这样无聊下去了。本来他想靠睡觉打发时间,但温斯诺以关心他身体健康为理由把房间退掉了,除非他自己在去找一间旅馆,否则他是无法再继续睡下去了。

    “前面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都是无聊,不如去看看好了。”无聊的男人总对凑热闹很感兴趣,他加快脚步,三两下就赶到了事情现场。

    场上两个人正在激烈地战斗,其中一个满头红发,身材也相当魁梧,一只六尺左右的长矛在他手中使得呼呼生风,让人实在无法想象他此刻居然还穿着一套完整的链甲衫。而他的对手是一个身高不满五尺,又瘦又下的卡特族人。在沃尔夫眼中,似乎只要伸出一只手掌也能很轻松的把他捏死。

    可场上的情况和沃尔夫所想大相径庭,那个应该是弱不禁风的卡特族人表现得犹如猿猴般灵活,上串下跳,左突又闪,一柄匕首在他手中像有生命似的,根本摸不透下一刻究竟会刺往哪里。每次以为他会从左边进攻的时候他切偏偏能一下子闪到右边进攻,以为他会从下面进攻的时候他切偏偏选择从侧面进攻。有时候那卡特族人还会很大胆地试图靠近红发男人身边,虽然每次都被逼了出来,有几次情况还相当凶险,可他始终是满不在乎、游刃有余的样子,让其他人摸不清他的底细。

    “无耻的盗贼,下流的猫人,三寸长的钉子。”眼见一时半会不能取胜,红发男子急得骂了出来。

    但卡特族盗贼立即毫不犹豫地回敬了一长串脏话,其内容之丰富,想象之奇特,形容之绝妙,语调之流利令围观众人全都自叹不如。如果说比武艺两人是半斤八两,这番口舌之战红发男子可是彻头彻底的输得干干净净。

    “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一番打探之后,沃尔夫总算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那卡特族盗贼不小心撞了红发男人一下,大家也都知道,这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然后那红发男子就顺理成章的发现钱袋不翼而飞了。不过当他质问卡特族盗贼的时候,那盗贼怎么也不承认,还很委屈的辩解钱袋本来就是他自己的,那红发男人是原北方帕拉美奇帝国的一个飞龙骑士家族后裔,脾气比较暴躁,立刻就动气手来。开始大家都以为这个卡特族盗贼会被好好修理一顿,哪里知道这盗贼竟然如此厉害,居然能和那满身肌肉的男子斗个半斤八两,令围观众人大跌眼睛。

    “飞龙骑士家族后裔?那他们不是很厉害?我可不能错过这次机会。”沃尔夫一下子来了劲头,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两人打斗,朦朦胧胧中他觉得似乎抓住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有抓住。

    “我玩够了,不服气就来追吧!”就在沃尔夫一心一意研究招数的时候,卡特族盗贼突然虚晃一枪,丢下句话转身就跑。

    红发男子愣了一愣,马上追了上去,眼看两个人影越跑越远,无聊的人们也一哄而散。“结束了吗?”沃尔夫下意识的摸了摸钱袋后,又开始了到处闲逛。

    不知不觉中,沃尔夫又走到了城门附近。在那里,征兵的广告还在继续着,一个三十多岁,长得白白胖胖的人正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木台上面,向台下围观的群众宣传加入布特莱登城防卫团的种种好处,他满脸通红、表情夸张、语调慷慨激昂,不断向群众许下种种诱人的条件和优越大方的承诺,令人心动不已。

    “各位,我们有整个联盟大名鼎鼎的攻无不克百战百胜的苏雷克将军,铸造大师莫尼西锻造的天下无敌的神兵利器,其他名师铸造的剑和铠甲,高大健壮的马匹更是多得简直数也数不清。我保证,加入我们不会有一点点风险,只有非常非常丰厚的津贴等着你去领取。大家都是响当当的男子汉,我相信一旦你们加入我们布特莱登城防卫团,铁定能实现各位的梦想。”

    “就算你不会武艺也没有关系,我们有最优秀的教练,一定可以……”

    “沃尔夫。”围观的人相当多,沃尔夫漫不经心的看了看,正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个熟悉又兴奋的声音从他脑后传来。

    沃尔夫回过头,看见一个长得很英俊很秀气的青年正向他跑来,他愣了愣,脑海中迅速回想起一个名字,“肯。”他变得兴奋起来。

    “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遇上你。”肯几步追上沃尔夫,激动地说道。他和沃尔夫等人是从小到大的玩伴,早就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我也是啊,没有想到能碰上你。”沃尔夫回答道,抬头看了看天空,“反正都快中午了,不如我们去好好喝上两杯怎么样?”

    “好,我正有好多话想找人说呢。”他一把搭上沃尔夫的肩头,爽快地答道。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家名为“客人之家”的旅店,点了满满一桌子饭菜和烈性的杜松子酒。朋友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一转眼功夫,五斤烈酒就被他们喝得干干净净。

    “原来你想加入布特莱登城防卫团啊?可是,你不是学的木工吗?”沃尔夫问道,对肯的选择表示奇怪。

    “唉,那真是一段伤心的经历。”肯仰头吞下满满一碗杜松子酒,缓缓讲述起来。这些话,他憋在了心里好久好久。

    沃尔夫看着肯,他皮肤仍旧是那么白,紫红色的头发像往常一样卷曲着,他仍旧是伙伴中最帅气的一个。只是此时他眼噙泪水,神情是那么哀伤。

    “回到家半年后,我厌倦了那种规律平静的生活,于是我找到一支冒险队伍,向他们展现了我的手艺,我在学校同时学习了铁匠的手艺,并且保证不会拖他们后腿,他们最终同意了我加入他们。我们一行人向东边走去,在一个海边小渔村驻扎了下来,接受了长期保护这个村子的任务。”肯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大口地吞酒。他其实并没有多少酒量,说话早已经含混不清起来。

    记忆回到多年前的春天,肯驻扎的海边。

    那里是莺歌海。

    莺歌海是美丽的地方,它有着一片辽阔无垠的湛蓝海域,如论何时,它总是那么风平浪静、纯美安宁。海面上空盘旋着一群群叫莺歌的白色海鸟,成双结队地,用张开翅膀的语言和辽远的欢叫向风表白,莺歌海的名称也来源与此。

    肯是第一次见到大海,他一下子被大海深深的迷住了。白天,他第一个起来迎接日出,看着滚圆鲜红的太阳一点一点地从海面升起。傍晚,他会目送太阳一点一点地沉入海底。夜里,他会看着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照亮整个天空。这时,天空和海水连成一片,仿佛一个圆圆的水晶罩子,把他们整个保护了起来,他看得是那么陶醉,一天又一天完全不知道疲倦。

    就在一个初夏的晚上,他的爱情来临了。

    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躺在海边吹着海风数着星星。突然,一阵悠扬动听的歌声从海面远远地传来,那是个女子的歌声。歌声清丽脱俗、婉转动听,竟然盖过了海浪和海风的声音。他凝神听着歌声,歌声一阵又一阵持续不断的传来,足足唱了大半个夜晚才悠然逝去。他躺在沙滩上,银色的月光照射着海面,海水平静地翻着浪花,心里竟产生了一丝莫名的悸动。

    第二天,他又来到昨天听见歌声的老地方。果然,歌声如约响起,仍旧是昨晚那个女子的声音。虽然他不知道那歌声究竟是什么语言,但他依然深深陶醉在那甜美的歌声里。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歌声总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响起,他也总是早早地等待着,静静地听着。直到第十天,在那未知名女子唱了一句他已经很熟悉的句子后,他再也忍不住心中的那团火焰,使出全身力气,接着那句唱了起来,歌声宏亮而且富有磁性、远远地飘向海面深处。

    在他接着唱的时候,那女子立刻停止了歌唱,直到他结束歌唱,女子的歌声才再次响起。可是这次,那女子仅仅只唱了一句就停止了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