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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清欢到了酒店楼下还不死心,一只手死死地攥着孟彦臣的衣摆。

  “还有一个月我们就订婚了,你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让我去陪人过夜?”

  “也不一定非要这个单子对不对?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的,别把我送人好不好?”

  她从小学钢琴,一双手保护的尤为水嫩,十指纤纤,嫩如白玉,这会儿指尖用力到生出红痕,更像是红梅绽放在白雪,勾人的颓艳。

  孟彦臣伸手揉了揉她的长发,温润如玉的面颊,神情依旧是恰到好处的温柔。

  一如很久很久以前某一天,他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出废墟,告诉她他会永远呵护她。

  “别怕,欢欢,忍一忍就会过去的,我就在楼下等你,结束了就接你回家,然后带你去西街吃你最喜欢的那家夜宵好不好?”

  “不好,我不要,我不想吃夜宵,彦臣哥哥,我们现在就回家好不好?”

  陆清欢生的动人,清丽出尘的面容和身材都是恰到好处的无可挑剔,哪怕只穿着最普通的白裙,气质也宛如人间四月的栀子花。

  慢声细语时,声音比夜莺还要清脆婉柔,这样的尤物,要是放在床上,绝对不会辜负了她的名字,的的确确人间一场清欢。

  孟彦臣养了她十五年,护了她十五年,今天终于到了把她用到正处的时候,当然是无论她怎么求,都不可能心软的。

  再美的女人,他一手带大,看了十五年也生出免疫了。

  毫不留情地根根掰开女人的手指,他侧过了头,不去看她盛满泪光的眼睛,往她掌心里放了张卡。

  “十二楼V705,欢欢,我就不陪你上去了,遇事随机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