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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还是不签?

    不签的话,眼前这个男人真的有可能让我还钱,白纸黑字,我爸欠的钱,我可以不承认吗?

    我哪来的三千万还给他,去抢银行,还没抢到钱,我就被警察抓起来。

    我被谷英美陷害,她不就想看着我落魄,被她踩在脚下,我要是被警察抓起来,她更加会告诉陆奥运,你爱错人了。

    可是,我分明不是那样的人,我还要对陆奥运解释清楚呢。

    要想不再次被谷英美陷害,似乎要抱紧眼前人的大腿啊。

    他可是一个让陆奥运都没有办法的大人物。

    再说,不管他是处于好心,还是谷英达的遗愿,他可是救了我,除了被他压两次,他似乎没有虐待过我,还亲自做饭给我吃。

    一个会做饭的男人,一定不会是坏男人。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这句话,就这么牢牢印在我脑海中。

    签,对我也没什么损失,我现在一无所有,他也不过是想履行对谷英达的承诺罢了,我猜英达哥一定对他有恩。

    说不好,他家族争权,他差一点被砍死,是英达哥救了他,所以他对英达哥的要求,是绝对做到。

    见我脸色阴晴不定,霍向文抬腕看看手表:“本来想签了字去一个地方,现在看来,被你浪费十分钟了,也许时间就来不及了。”

    我一听,赶紧回神,反正我也跟他说了,我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伺候人,他要是还想让我做生活助理,那我就做呗,做不好,也不许解聘,与其被他还给陆奥运,我还不如呆在他身边呢。

    我看着他:“让我签字也行,我要加一个条件。”

    “说吧,你想加什么?”霍向文饶有兴趣看着我,找到我,是正确的,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还有,即将要面对一场艰难的硬战,他是需要我留在他身边,成为他的开心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