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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比人类要分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和棕色人种,妖狐一族血脉也极其复杂,而且生长的环境需求也各有不同。

    妖狐族中,九尾狐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血脉天成,这类的妖狐拥有天生优势的庞大力量,并且也根据属性分为不同的种族,另一种则是通过修炼,尾巴的数量会随由灵气的累积而增加,只有天资超卓的妖狐才能达到九尾的水平。

    真焰九尾狐属于前者,它们是九尾狐中的佼佼者,可惜繁殖力低下,数量不多,并且都居住于危险重重的九重天,偶有到人间游离之例,生性狡诈,擅长魅惑之术与幻术,且,食人。

    虽说和天人玄人这一类强者比起来,真焰九尾狐的能力只能算小意思,但想捉真焰九尾狐却不是简单的事,关键就在于它们居住地不是别的地方,而是九重天。

    九重天素来有“九死一生地”之称,它是字接近灵兽诞生源头混沌的地方,沾染了最多的混沌气息,许多带有属性的法术在这里会消弭,这里的空气会侵蚀**,除了从这里诞生出的灵兽,外来的生命,无论是什么样的强者都不能违抗“法则”在这里生存,因而保障了九重天不受外来物种的占领,使九重天生态能够维持平衡,也使得一些稀有灵兽可以安然在此生存繁殖,再有就是九重天异常宽广,要在这里找到一只真焰九尾狐还真是很困难。

    一般来说。这么危险又艰难的任务,阿修罗王是不可能叫冰巫去做地,至于他这一次出的是什么用心,就不是旁人能够猜得到的了。

    当然,阿修罗王叫冰巫去取九尾狐的举动也激起某些人的不满,明知道九重天是危险的禁地还叫她去,这不是把她王火坑里推么?

    玄王的反应更为激烈。他抢在冰巫回玄冰神殿收拾包裹前将她拦下,道:“夕儿。九重天凶险非常,你不可以以身犯险,还是由我派其他玄人去吧。”

    冰巫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玄王陛下大可放心,我大概知道修罗是什么意思了,我想,确实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去找真焰九尾狐。”

    “可,九重天根本是有去无回地地方啊!太古时代至今。去前去九重天探索的人不是没有,可是他们地下场只有死路一条,九重天是生命的禁地,除非是初出混沌的新生物种,或者天生适应九重天环境的特殊物种,外来的一律会被吸尽生命而亡,你贸然前去也太危险了,我不能同意!”

    玄王是关心则乱。对冰巫心存愧疚的他无法漠视冰巫去冒险,要是玄人太弱她看不上眼,他更希望自己能够代替夕儿去九重天,即使前景是死亡的阴影,他也愿意替夕儿承担。

    “玄王陛下,您多心了。冰巫地我去确实是以身犯险,可是,如果去的人是淼夕呢。”

    别人忘了,冰巫可不会忘记,她脖子上的项链随时都在提醒着她,她的转生中还有一个是妖王的契约者,若说到外部物种谁能在九重天生存下来,古往今来众多文献上能记载的只有寥寥几个异类,而他们偏巧就和其中最耀眼最有传奇色彩的一个认识,他。就是妖王饕餮。

    妖王首先是个强者。还是强到变态的那种,对别人而言无比困难地事。在他眼中不过是打个响指就能搞定的琐事,他从出生起就充满了传奇。

    相传,他是一个特别的妖兽,是创始之初,混沌天成的奇迹之兽;相传,他妖异俊美,拥有得天独厚的绝世容颜,ri月与之争辉亦显形秽,漫天星光皆为之失色;相传,他无心无泪,孤傲即是他的化身,注定永世孤独;相传,他是唯一以吞噬生命与灵魂为食,漠视苍生地妖王;相传,神仙也奈他莫何,世界在他眼中只是一盘不算太美味的点心;相传,无人能够近他身,远远注视,在目光接触的一刹那,生灵便会被夺走心神,万劫不复;相传,他是无与伦比的强者,上穷碧落下黄泉,天之涯海之角,无处不留有他的脚印,乃至九重天外,那无人得门而进的他的故乡,他亦可来去自如;相传

    如今,这位传奇,正是冰巫一个转生的契约者,他们的契约还是永世的共生契约,他对淼夕奉上一半地灵魂凝聚地项链显示真心,“妖王的誓言”即是永恒,三滴苍蓝地美丽晶石,是凝聚了妖王血脉中刻骨铭心的深情,分别代表赋予、守护以及生死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