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莫卡,我有事出去下。”赵逸风边穿外套边说。

    “去哪?”莫卡走过来,给赵逸风递上领带,“你跟我说吧,等主人回来,我好向她交代。”

    “去见我两个朋友,你就跟她说,是俩流浪汉,她会知道的。”赵逸风打好领带。他忽然想起,应该把流浪汉借给他的衣服还回去,于是转身上楼把那件外套拿了下来。

    记得这两个流浪汉住的地方距离赵逸风的家不是很远,赵逸风顺着记忆中些许的印象,打车来到苗苏苏第一次请她吃饭的那条街小吃街。

    自从那次在这里与苗苏苏相识,这是赵逸风第一次到这里,小吃街还是跟以前那样,只要走进来,就会有种很香的味道。

    刚开始的时候,赵逸风就是闻到这个才感到饥肠辘辘的。后来,赵逸风跟苗苏苏提起过这里,苗苏苏说这是食物的集聚效应,这里的小吃店的排列的有讲究的,只有将所有的食物搭配好,才会有好的效果,让人闻到就离不开了。当然,这并不是把乱七八糟的小吃店放在这里就行了。这需要里面小店人员的全力协调,店面的朝向、排列顺序也很研究。

    为此,这样的小吃街还是这里旅游的一大特色,当时赵逸风就在想,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吃穿旅游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啊。

    在小吃街,沿着大路往北走一段时间,就距离流浪汉寄居的大桥下不远了。剩下的路程。赵逸风没有打车,而是一步步走了过来,反正天气好,顺便重温一下当年走过的路,感受一下那样的感受,何乐而不为呢?

    一直在桥上走着,赵逸风发现,现在的心情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记得刚来的时候,他还存在着对未来世界的恐惧和无知,还试图傻乎乎地给家里打电话。

    那些事情,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消逝在风里,已经飘忽不见。

    等从人行道走到桥的尽头,赵逸风向左转弯,顺着台阶往下走。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下面有人在吵闹:“不走,我们就是不走。”

    “不走也得走,你可别忘了,这是我的底盘,想赖在这里?没门!”说话的声音隐约有些熟悉。

    “就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忘恩负义!再不走我就轮棍子了。”一个声音带着威胁的意味。

    想到之前的经历,赵逸风大概猜出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定是桥下的俩流浪汉收留了另外的流浪汉,可那人赖在这里不愿意走了。现在那两个流浪汉要把他赶走。

    不过细想,这两个流浪汉还挺有意思的,虽然他们很有爱心,但是却不乏一丝小气。这样人虽然在某些情节让人觉得反感,可在大多时候还是蛮有意思的。

    我为什么要来这里?赵逸风看了看手中的外套,那件外套是之前来这里的时候这俩流浪汉送的。现在来这里,算是还这件外套之余,向他们道谢吧。

    正在这时,有俩人窜了上来,赵逸风赶忙闪到路边,没等看清楚他们是面貌,那两个穿着破烂的人早已跑出去很远。

    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赵逸风回头一看,“乐队歌手”的长发飘扬在风里。而络腮胡子那一大捋胡子在风中飘扬,如果是白色的话,绝对会有一丝仙风道骨。

    “乐队歌手”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络腮胡子凑上来,看上去也累的不轻:“那俩家伙,终于走了。”

    “还好意思说,还不是都怪你把他们留下来。”“乐队歌手”白了络腮胡子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