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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小姑娘的心里都会有一匹白马,但是睁开眼睛却发现白马都是有主人的,而满世界都剩下了黑不溜秋的驴,眼看着再不找就来不及了,于是在悲痛欲绝之后,只能从黑不溜秋的驴群里挑选一个身强力壮的,勉强凑合着过日子,余小蛮现在越来越觉得这句话的正确性,以前的男朋友,那个没种的男人,现在越看越像一条黑不溜秋的驴,一见面都会让她恶心,女人就是这样,在她心里要是稀罕谁,哪怕是个流氓,也会满身都是缭绕着光环的优点,要是在心里讨厌谁,哪怕是优秀的近乎完美,也会一无是处。

    放学的时候,一个小女生指着前面的学哥,一脸花痴的道:“他好帅哦!”

    余小蛮像是一个受了精神打击的神经质一样,走过去,用老师教训自己的口吻,大声道:“帅有个屁用,能当饭吃啊?除了那张脸有点儿用,说不定一无是处,别把你的小处女亲手给葬送了,不然你会后悔终生的。”

    “神经病!”

    说完之后,余小蛮笑的开心异常,塞上耳塞,不理不睬后面的两个小姑娘一脸鄙夷的骂自己神经病,背上书包,轻唱着时下流行的黄昏,步行着去蓝调酒吧打工。

    自从余小蛮上次在医院里听徐莫说赵凡尘已经结婚了,她当时伤心欲绝,回宿舍之后整整哭了一夜,哭完了起来嚼着薯片,又开始看流行的韩剧,一会儿又笑的稀里哗啦,看完了又埋头接着哭,早上的时候,安妙还没有醒来,余小蛮红着熊猫眼,坐在安妙的床边,目不转睛的盯着熟睡的安妙,安妙每天醒来的时候都很准时,睁开眼睛就看见余小蛮眼睛红得吓人,近距离的看着自己,安妙下意识的给自己拉了拉被子,怯怯的道:“你要干嘛?”

    “我不放弃,我就是不放弃!”余小蛮郑重其事的说完,背起书包,嘴里不知道还在念叨着什么魔咒,像是着了魔一样,出门去了。

    安妙一双小手紧紧地抓着被子,不明所以的看着余小蛮的背影,感叹道:“她这又发什么神经病啊?”

    步行来到蓝调酒吧,并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只要心里能牵挂着一个人就行,遇见了心爱的人,可以说是幸运的,无论结局怎样,都可以说是幸福的,白头到老固然好,可是要是真不能在一起也没关系,为爱伤心,为爱流泪,虽然曾经爱过,却得不到,也会是幸福的。

    余小蛮最近调了一种新酒,给起了一个名字叫有爱有痛,据说喝的人不少,都赞不绝口,一时间整夜泡酒吧,刺激消费的余小蛮突然变成了多愁伤感的诗人。

    酒吧里来了一个男人,帅到掉渣,有明星忧郁的眼神,具备小白脸的一切特征,反正一句话就是帅的不可思议,他进来坐下之后,有很多的女人凑过来主动搭讪,媚眼秋波不断,有大胆的甚至暗示可以一夜情,他都不为所动,依然固我,丝毫没有了那天在医院里的莽撞弱智表现,倒像是一个成熟稳重的阴谋家,是刘非台,那个在医院里被狗娃打了的男人,看来他的城府不是一般的深,而且掩饰的很好,虽然这样做人很累,不过为了达到某些不方便见人的目的,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刘非台在等人,他等的人是路易斯,那个嚣张的美国人,被赵凡尘赢了一千多万的美国人。,

    路易斯怀里揽着一个火爆的金发碧眼的女郎,尤其是胸前的一对饱满,可以说是波澜壮阔,一袭红色紧身皮衣皮裙,路易斯的手放在金发女郎的屁股上,揉捏着,在刘非台的对面坐下。

    路易斯要了两杯威士忌,金发女郎对刘非台垂涎欲滴,勾引着,满目春情,嘴唇鲜艳欲滴,就像一只风情的夜猫一样饥渴,她悄悄地脱掉高跟鞋,用脚在桌子下摩擦着刘非台,从小腿到大腿,刚要探进刘非台的两腿之间的时候,刘非台翘起了自己的腿,金发女郎碰壁了,有些不情愿,有些幽怨,用一双男人都能明白的暧昧眼神深情地凝望着刘非台,刘非台对此熟视无睹。

    “路易斯先生,我很高兴见到你,但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话,我想你一定不愿意让很多人知道。”刘非台说的合情合理,并没有任何的别有所指,他一直保持着一种姿态,就是笑,很吸引人的微笑,关键在于他能一直保持着这种笑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