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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之后,大地回暖,最寒冷的时节已经过去。&.

    南方市附近的一个县城,一个浑身破烂的男孩儿躺在一道高高耸起的台阶后面。

    他面前的地上随意铺着一张黑色的布,黑色的布上面放着一只缺了好几个口的破碗。来来往往的人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个小子,像他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身体强壮又不缺手脚的男人,居然跑出来做乞丐,谁都呲之以鼻,谁都没有好脸,很多好事之徒还会过来狠狠的吐一口唾沫。

    一个小时,都没有人愿意在这个碗里放上哪怕是一枚硬币。

    终于,一个小女孩儿走了过来,从怀中取出了五毛钱的硬币,在这碗的跟前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把钱扔到了碗里。

    然后这个男孩儿微微侧身,点点头,低声道:“谢谢老板。”

    小女孩儿没走,听到眼前这个乞丐的声音,奶声奶气的说道:“我妈妈是老板,我不是,可是我找不到我妈妈了。”

    男孩儿听到这话,坐起了身子,拨弄了一下长的遮住了眼睛的头发,露出了那张刚刚用雨水洗干净的脸,这可不就是沈林的那张脸吗?来到了大天朝的南方,他第一个感觉就是,太神奇了,北边儿冰天雪地的,这南边,倒是下起雨来了。

    第二个感觉就是,太苦逼了!整整一个月啊,这路走的艰难的,搭顺风车往南走总是没错的,按理说也不应该有多大的麻烦,可是一进了城市,他就看到那些长在大楼上的电视机都在演他的照片,说什么,此人极度危险,持有枪械,市民要帮助缉拿,还是悬赏。

    他无奈之下,锯了一棵树,废了好大的功夫的把长枪镶在了里面,假装是乞丐的打狗棍,花了一千块,从一个乞丐的身上买了这身行头,想尽一切办法继续往南走,只要找到媳妇儿,让她证明一下自己不是坏人,自己再去警局认个错就没事儿了,反正自己也没犯什么大事儿,不但没犯事儿,而且遵纪守法,说到底,也是和那些当兵的有私人恩怨罢了。

    就这样,心里一边惦记着红姑和沈德二是不是死了,他历经千山万水,避开了逮捕,来到了这个县级市,刚问清楚了南方市就往南走一百多里就到了,恰好遇上了巡逻的警车,没有办法,继续装乞丐睡觉呗,这个女孩儿,是第一个和沈林说道的人。

    沈林看着眼前这个干干净净的,看上去就五六岁的小女孩儿可怜巴巴的样子,他笑道:“怎么了,怎么找不到妈妈了?”

    然后小女孩儿就嘟着嘴,一直摇头,沈林叹了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小女孩儿的手里,说道:“知道家在哪儿不?打车!”

    “打车”这个新鲜词儿是沈林混迹了这么久的都市新学的一个词汇,听起来很霸气。

    可是明显这个小女孩儿就傻都不懂,上前蹲下拉起了沈林的手,道:“叔叔,你带我打车找妈妈。”

    “这~”沈林有些犹豫了,也很郁闷,难道是自己面善?这个小丫头真会找人啊,他结巴了半天,说道:“你家在哪儿啊?”

    “南方市竹林别墅区二十七号。”小女孩儿可怜巴巴的说着。

    而沈林一听这个竹林别墅区,眼睛就亮了,当日秀秀和他说了这个地址,他就记住个竹林别墅区二十八号,别的太拗口了,根本记不住,可是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片子在竹林别墅区二十七号,那不就是隔壁吗?沈林心中大呼感谢老天爷,可是随后他就意识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眼前这个小丫头在二十七号没错,可是现在算上自己,那就是两个人找不到地方了,唉!

    沈林叹了一口气,没把眼前这档子事儿当事儿看,说道:“和爷,唔,和我在这儿等着吧,你妈说不定会来找你呢!”

    可是就在这时,一个光头带着墨镜的男子上前就抱起了这个女孩儿,天气也不热,可是他的头上脸上确是满满的汗水,说道:“闺女,咋乱跑呢?吓了我一挑。”

    沈林心中一喜,天无绝人之路啊,可是随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本来淡定的小女孩儿突然就哭了起来,哭喊道:“我要找妈妈,我要找妈妈!呜呜……”

    沈林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了,因为他明显的注意到这个墨镜光头男狠狠的用手掐住了小女孩儿的腰间,世上哪有当爹的舍得这样?麻痹的人贩子?沈林站起身来,说道:“你你你,说你呢,放下他!”

    光头墨镜男正要转身离开,听到有人喊他,回过头来,一看是个乞丐,也安心下来,恶狠狠道:“怎么了?你谁啊你?”

    “你谁啊你?”沈林仰着脸问道。

    “你他妈管得着吗?”光头墨镜男目露凶光,瞪向了沈林,上前两步,单手抱着女孩儿,伸手拨弄开了自己的衣衫,露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来,他凑到沈林的耳边说道:“小子,别多管闲事儿,老子的手上有人命!”

    沈林心中不舒服了,这大城市的人,咋比黑虎山的人还禽兽呢?人家黑虎山绑票怎么说也绑票一个成年人啊,但是这b咋对一个小姑娘下手啊?沈林也没搭理他,看着这个小姑娘,问道:“你认识他不?”

    小女孩儿泪眼朦胧的摇摇头,眼神里全是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