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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上的白色皮鞋糊满脏污的泥水,虫子在脚上爬来爬去。

    鹿翎的嗓子都哑掉了,和拜伦越来越远的距离让她害怕,她想跑着追上去,脚下突然绊到藤蔓,小小的身体栽进旁边的沼泽。

    “哥哥!”

    一只手抓着她的胳膊往上拽,随手丢进水洼里。

    “咳,咳咳……”又是泥又是水,呛得喉管刺疼的鹿翎眼眶红彤彤的,她倔强地抱住拜伦穿着长靴的小腿,“不要丢下我。”

    认识拜伦的人都知道,这人就是单兵作战的顶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就没有他不会的。

    当然,也出了名的会享受,每次任务结束,大半的雇佣金都花在了旅游胜地拉斯加。

    他从没想过以后的生活会怎样,对他来说,不是在杀人的路上,那就等着被人杀死。所以,他也从不给自己找累赘。

    但是眼前这个,啧。

    他蹲下身,挑起鹿翎的下巴,邪肆的目光在她洋娃娃般的小脸和华国人特有的黑色瞳孔和黑发上溜了一圈。

    望着她又要掉眼泪的架势,把她在水里涮了涮,“只要你不怕死,那就跟着我,不过有句话我先告诉你――不管你以前是哪个富豪的千金小姐,也不管你爹妈多有权势,只要跟着我,那你就要把他们通通忘记,一切听我的命令,哪怕是梦里,你也只能回答我,是!”

    站在水洼边的男人身高腿长,那飞扬不羁的眉眼带着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蛊惑人心的味道。

    鹿翎呆呆地望着他,仰着软软的带着婴儿肥的脸问:“那我叫您什么?”

    “随便。”

    “哥哥。”鹿翎眉开眼笑地仰望着拜伦,记忆里,总有一个很好很好的人经常给她好吃的东西,让她叫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