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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森不希望见到那个被自己推下悬崖的王焱,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么一个孩童,坠下虎跳崖,还能活命呢。

    即使是同名同姓,也够他吓一跳的。

    王焱心知,眼前的熊森就是仇人,但是,他现在也不能对熊森怎么样。

    纵然他拥有了火鳞臂,一拳可以将熊森打死。

    那又怎么样?

    还是犯法!

    因为法治社会,杀人就是犯罪的事。

    总不能警察来了,他跟警察说,是十五年荒村的时候,自己被熊森推下悬崖,他要报仇,所以,杀了熊森。

    这样的理由是真实的,也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如果熊森推他坠落悬崖,证据呢?

    可是,他一旦杀了熊森,杀人就是事实,就是犯罪。

    王焱绝对不会犯这样的低级而愚蠢的错误,只不过,报仇不一定要立即扑上去,将仇人大卸八块,将他咬死。

    而可以有很多种报仇的方式,比如让仇人生不如死。

    让仇人从此暗无天日,让他活在痛苦之中等等。

    杀死仇人的报仇方式,只是图一时之快,泄一时之恨。

    但是,看着仇人慢慢地受折磨,生不如死的感觉,更让复仇具有报复性。

    苍天有眼,踏破铁五米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可能是命中注定,王焱学了医术,这位熊森也学了医术,而且从熊森的模样,应当是西医。

    看来,这一切,早就有了安排一样。

    没有让王焱回到荒村去找熊森复仇,而直接在深市遇见了熊森。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