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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琬正认认真真与程谨之分析案情,自然不知道此刻在李舒泽眼中,她已经成了一个必须要用黄金才能安抚的小可怜。

    她指着地上的尸体说道,“程大哥您再看,此人的后颈处有三点梅花状的针孔,我推测应该是一种暗器。”

    程谨之俯身细看,居然当真有针孔,“呀,你方才只是粗略一看,居然连这都看出来了!”

    他赞叹不已,“接着说,接着说!”

    萧小弟是个会上路的,这一声声程大哥叫得他真舒坦啊!

    若是能有萧小弟这样能耐的破案奇才当小弟,他这个大哥必将顺风顺水,仕途得意啊!

    哈哈哈哈!

    薛琬瞥了一眼有些飘了的程谨之,心想,这么破碎不堪的尸体,这么细微的小孔,她哪有心情仔细看?

    那是她前世看过的卷宗好吗?

    她轻咳了一声,“程大哥谬赞了!来,我们继续说案情。”

    这个叫刘牧的北齐密探,与凶手是互相认识的,他们约定在这明楼二楼的某一间包厢内,商谈什么不为人知的勾搭。

    结果,没有谈拢。

    应该是这个刘牧想要退出,退出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得留下命来,否则,谁知道刚才密谈之事会不会被传出去?

    所以,凶手在刘牧转身离开之际对他下了杀手,暗器射入刘牧的后颈,当场毙命。

    原本,凶手也是打算要干干净净地处理掉尸体的,一点痕迹不留,才是作坏事的基本素质啊!

    但明楼生意兴隆,特别是今天晚上,客人特别地多,莫说包厢坐满了,就是大厅里也都是人。

    走廊和楼梯处处都是上上下下的客人,想要毫无破绽地带走一个死人,所冒的风险就比较大了。

    毕竟凶手也算是皇城有头有脸的人,只要碰上一两个熟人,基本上就很难全身而退。

    所以,凶手不得已之下,选择了一个耸人听闻惊世骇俗的做法——以最可怕诡异的姿态将尸体抛出。

    闹市的酒楼出了疑似意外的人命案,酒楼的客人必定要乱,到时候他趁乱可走,神不知鬼不觉。

    就算官府发现了什么介入,他也早就没影子了。

    这事儿,疑心不到他身上。

    不过,凶手千算万算,自然没有想到程谨之当时就在附近,官府的人马来得那么快。

    这件事立刻变成了谋杀,对他相当不利。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性,事情搞大了,这事不可能悄咪咪过去。但同时,官府介入,明楼清场,也给了他一个光明正大退场的机会。

    前世,这刘牧之死就是一桩无头冤案,至少当时的程谨之是将之当意外处理了的。

    也就是千机司处理别的北齐间谍时,无意中得知此事,又顺藤摸瓜,找到了那个凶手。

    不过,她前世还没有来得及处置凶手呢,就被人害了……

    薛琬当然不会将这些前世因果告诉程谨之,她只需要对他说,“梅花状的暗器不常见,或许往皇城的打铁铺子去问问,能有一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