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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鹦哥不知道,自己该悲哀还是该庆幸,左手袖中还藏着一把短剑,本来是打算,刺杀成功之后自杀的,抬手抹脖子,一死百了。

    可惜的是,鹦哥就会沦为野鸟。

    鹦鹉学舌,传递的却是白亦非的死讯!

    不等鹦哥出声,白亦非已经捏住了薄如蝉翼的剑刃,一把就夺了过去,随手一抛,割下一大片的芭蕉。

    而他身形却快如闪电,一击膝撞撞在她小腹,让绝色美人弓身如虾!

    他没有惜香怜玉,但却默念小不忍则乱大谋,共枕才能谋大事。

    吐出一口冷气,区区百鸟杀手,真当血衣侯是软柿子了。

    他不知道谁才是百鸟潜伏的刺客,绿蚁,青鸢,赤凤,鹦哥,四个侍女三个鸟名,但却知道,以姬无夜仇不过夜的秉性,今天晚上一定有人刺杀。

    倒不是料事如神,而是在他穿越的年代,那些为了赚钱煞费苦心的编剧,将华夏五千年所有的战争yin谋刺客,全都拍成了电影,即便是春秋智者,也玩不出那么多的yin谋诡计,无耻下作!

    艺术这东西,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进入梧桐苑和鹦哥笑谈,本身就是引蛇出洞,确定一下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媚药当然是最好,顺坡下驴泄去被明珠勾起的心火,毒药对不住了,祭炼冰魄天蚕为蛊,就是以毒养毒。

    但是下场吗,一个穿越之前就准备破掉童男身,憋了一肚子邪火的男人,对一个做梦都想见到的MeiJiaoNiang,还能做啥!

    唯一的意外,就是美女干妈传授他一身盖世绝学,唯独没传授点穴术,只能狠心的一记手刀,砍在鹦哥白皙的脖子上,直接敲晕了。

    看着鹦哥倒地,白亦非也是一呆,弯身试探了一下气息,确定不是香消玉殒之后,这才一声冷笑,将鹦哥抗在肩上,直接推开了梧桐苑的房门。

    宫室的尽头,传来稀稀落落的流水声,明珠似乎并没察觉到宫殿外的异常。

    白亦非将鹦哥直接摔落于精致的卧榻上,随手扯下了一侧垂幔,捆住了鹦哥手脚。

    忙完了这些,这才一巴掌甩在她娇嫩的脸上,弹指可破的脸蛋顿时一个鲜红的掌印,没醒,白亦非又扇了两记耳光,终于将鹦哥打醒了。

    鹦哥睁开眼,既不挣扎也不抗拒,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又闭上美眸,语气娇柔的说了一句:“侯爷请快一点,我就当被畜生咬了一口!”

    白亦非侧卧在她身边,抚摸着被打红的俏脸,柔声问道:“疼不疼!”

    鹦哥纹丝不动,白亦非也不故作高雅,直接脱掉了她脚上的鹿皮靴子,扯掉白色长袜!

    双脚属实好美,细细长长特别白净,脚趾的长短适中,且不像许多人的脚趾那样的弯曲,都shen得直直。这很难得,说明她平日很爱惜。

    “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白亦非很惭愧,他脑海中只有这一句形容女人美足的诗句。

    一般来说,学武的女孩子,很难将脚掌保养到这种地步,但鹦哥进入雪衣堡三年,虽然是奴婢之身,但比起普通人家的小姐还要尊贵,每天不用劳作,还能侵泡香浴,对身体的每一寸保养都很周到。

    当白亦非握住她的脚luǒ的时候,因为本能的紧张,脚背弓曲如一轮弧月。

    只可惜,白亦非根本就不是一个惜香怜玉的人,尤其是知道她真实身份之后,更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