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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个秀居然还要走红毯。在覃琳提供的“给你借套衣服当我男伴”和“当我小助理混进去”两个选项之间,文颂选择了小助理。

    掐指一算,今天不是出风头的良辰吉日。

    他无精打采地上了车,覃琳一眼就看得出来,“昨天晚上没睡好?”

    “还行……有点认床。”

    “我还以为你会跟秦覃一起跑到后台去看帅哥。”

    “……”

    文颂深深地叹气。

    他醒得很早——其实压根没怎么睡着,秦覃过来敲门询问的时候就已经醒了。说什么自己起不来床,等人走了也没能睡成个回笼觉,躲在被窝里心不在焉地玩手机到现在。

    他今天还没有见过秦覃一面。

    看他恹恹的提不起精神,覃琳倒是多了一句,“怎么,昨天不是还信誓旦旦地说要集齐七个帅哥的腹肌裸//照召唤一周的快乐吗?”

    “……唉。”

    小姨有所不知。他用已经看破的语气说:“昨天憧憬已经留在昨天。今天的帅哥在我眼前索然无味。”

    昨天晚上为了鼓励秦覃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他已经透支了精力,今天没有力气再贪图美色了。

    入场后是必要的应酬。文颂自我定位是小跟班,跟着小姨围观了一阵子的谈笑风生,终于入座后打着呵欠观察秀场的布置。

    纯度很高的白色占据大半视野,两侧是下陷式观众区,坐台硬邦邦的连个靠背都没有。美其名曰走的是高端路线,时下备受推崇的极简风。

    来看秀的嘉宾大多也以此风格装扮。覃琳平时爱穿艳色,今天换了颜色偏灰的西装套裙,长发中分束成低马尾,干净凌厉的女总裁范。

    他看了一圈,才发现自己居然还穿着昨天的那身。连衣服都没有换。

    大家都穿得漂漂亮亮,只有我一个脏兮兮。

    算了,反正是来当小跟班的。文颂自暴自弃地躲到后排角落坐下,手指寂寞地在袖口摸索,却没有找到起球可以揪的地方。

    衣服还是昨天那身,外套却不是那一件了。

    一场秀起码要看两个小时。放在平常,他对这样的活动不说十分热衷,也不至于是毫无兴趣。而今天,或许是因为衣服设计并不出众,或许是模特没有期待中那么好看,又或许是被节奏感规律循环的bgm催眠,他居然在聚光灯耀眼的秀场打起了瞌睡。

    旁边的青年观察了他好一阵子,终于忍不住出言调侃。

    “小朋友,你的眼镜快要掉了。”

    文颂猛地被惊醒,下意识抬手去摸脸,眼镜分明还好端端地待在原处:“……”谁啊。

    周砚笑出声来,温和地说,“逗你的。不喜欢看这样的秀?”

    “还好……只是今天的设计风格我不太喜欢。”

    这声音和风细雨,让文颂对问询的人也起了好奇心。

    他身上书卷气很浓,英俊斯文的青年,眉眼清隽温润,似乎只是看秀无聊时的搭话,没什么恶意,还露出愿闻其详的表情。

    文颂警惕道,“你不会是卧底过来刺探民意的设计师之类的吧。”

    “你放心,我跟台上所有设计作品都毫无关系。只是过来凑个热闹而已。”

    周砚笑道,“其实我也觉得今天的秀不太吸引我,否则也不会无聊到找身边不认识的人聊天了。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能听听你的看法吗?”

    “要我说的话……可能是因为用力过猛吧。”

    “为什么这么想?”

    “衣服的风格是很古典没错,但重复利用的元素太多,色彩也单调,反而有点刻板标签。就有种努力在追求高贵,但并没有真的理解,所以效果像是平民穿上华服在扮演贵族……可能是模特撑不起这样的设计?”

    文颂又瞥了眼身边的青年,心中想到或许他穿还会更合适些。

    很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看多几眼却觉得他身上有似曾相识的影子。

    “很有趣的形容。”

    他看着台上,若有所思,“好像真的是你说的那样。”

    “我乱说的,其实根本不懂服装设计。”

    “只要有一双懂得欣赏的眼睛就够了。”

    周砚赞叹道,“你的眼睛很漂亮。”

    对第一次见面的人就夸“眼睛漂亮”,颇有些示好的意味。明明他自己长得更好看。

    文颂推了下眼镜:“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围观群众。”

    周砚笑而不言。

    他躲在人群边缘,不像大多数嘉宾那样精心装扮,把这里当作采购或单纯拍照的景点。无所谓周围环境如何,却有一双慧眼,看起来就像个刚刚下课过来观摩学习的设计专业高材生。

    文颂也在猜测他,“你是服装设计师吗?”

    “我只是个画画的。”周砚说,“不过我弟弟是今天的模特,就在这一场,按理说应该在前几个的,却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

    “大概是你没认出来吧。我也是看得……眼都花了。”

    前面的模特们每个人都板着张脸扮高冷。加上类似的舞台妆,打眼一看全都长一个样,流水线式的走出来,看得人审美疲劳。

    文颂想起自己和秦覃一起去吃的回转寿司,想着想着都有点饿了。

    “你自己过来看秀吗?我好像被放了鸽子,现在也是一个人了。”

    活动已经进入尾声。周砚问,“待会儿结束,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

    “谢谢。但不用了,我是和朋友一起来的。”

    周砚微笑着调侃,“没关系,你不用这么委婉地拒绝我。”

    “我是真的有一个朋友……”

    怎么每次说这句话都会被人质疑。文颂无奈道,“他也在台上。”

    这句话说完,那些摄像机的闪光灯好像加快了频率。他们同时意识到这变化,默契地中断了对话,一同望向台上。

    单调的夜晚里终于有了让人眼前一亮的画面。在漫长的冷冽配色中,柔软的浅紫像是开在冻土上的花朵,在冷风中崭露生机勃勃的姿色。

    文颂看得有些出神,在那短暂的几秒钟里,觉得台上的秦覃好像个陌生人。

    比起前面所有,他才是真正把高贵冷艳刻在骨子里的人。但给他搭造型的人很聪明,并没有把那些千篇一律的华贵衣服套在他身上,反其道而行之,给了他最平易近人的款式和颜色。

    那些衣服穿在他身上,感觉就像是活在云端城堡里的王室下凡来体验生活,即使换上平常的衣服也仍旧一眼就能和平常人区别开来。

    卫衣款式看似普通,做工精致不菲,穿在质感上乘的驼色大衣里。就像优雅朝气的心被高贵沉稳的品质包裹,一己之身兼具,是年轻的贵族子弟应该有的样子。

    他没有被无法治愈的疾病困扰,没有辗转于各地打工维持生计,没有在某个寒冷的秋夜里带着伤回家,却露出自嘲的笑,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也没有枕在谁的膝上,含糊不清地说“喜欢你”。

    文颂想起自己说过的话。

    我想看到你变得有名。

    我想看到很多人喜欢你,越多越好。

    那是他的直觉,也是他的期待,正在他的亲眼目睹下一天天的实现,甚至超出他的预期,以某种脱离掌控的姿态生长,带来巨大的满足和不可琢磨的恐慌。

    聚光灯里,秦覃走到最台前定点,目光投入台下的观众之中,捕捉到角落里的看呆的一张小脸,嘴角上扬,意料之外地展开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