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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怪,沈梅清是位古典的纯洁少女,她那个时代的有钱男人通常都是妻妾成群,女子也大都以夫为纲,怎么会出现像她这种思想独立的女子?对他的风流行径会如此反感?

    他现在不想解释什么,他知道无论说什么都不会改变沈梅清对他的恶劣印象,他唯有把她的手抓得更紧更牢,生怕小仙女趁他不注意,就一溜烟逃走了。

    谢逸风不大了解沈梅清的过去,对北宋初期的社会风气也知之其少。不明白沈梅清为何会形成这种性格,不足为奇。

    喜欢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盛的朝代,可能与唐初皇帝有一半胡人血统有关,众所周知,胡人极为剽悍,没有汉人那么多礼仪,那么多约束,李世民的父亲唐高祖李渊的江山就是他打下来的,继位以后,对外开疆辟土,对内广纳良言,在位有良臣铮臣魏征,名相房玄龄、杜如晦,武将长孙无忌、尉迟敬德、程咬金等名垂青史的大臣,创下了“贞观之治”这个政治清明的世界,李世民无愧为中国历史罕见的一代明君,不过这种人在感情上肯定是过于强悍过于霸道,根本无视任何传统道德,故而唐初皇帝的感情世界就是一部乱伦史,唐太宗李世民杀兄娶嫂(相传,历史上著名的高阳公主就是李世民和他的大嫂所生),唐高宗李治娶父亲才人武媚娘为后(武媚娘即武则天,原为李世民的小老婆,列为才人),唐玄宗李隆基纳儿媳杨玉环为贵妃(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杨贵妃原为寿王妃,而寿王就是李隆基的儿子),加上武则天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唯一一位女皇,她在位之时必为提高女性地位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唐代社会风气最为开放,女子“性”福指数极高,唐朝贵族女子穿的衣服都是坦胸的,唐朝某些豪放女的开放程度,不逊于当代那些专搞一夜情的摩登女性。

    到了北宋,宋太祖有感唐朝女子过于豪放,对以夫为纲的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威胁男性的统治地位,大力提倡贞操思想,方对社会女子有所约束,比如女子“缠足”就是始于北宋,北宋最著名的词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缠足不单显示了大男子主义的畸形审美观,也是约束妇女出外行走的有力证据因其足已经畸形,走路不是很快,就少出门了,但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所以北宋初期的普通百姓还是比较自由的,女子出外行走成为常事。

    至于婚姻上是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实就算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只限于富贵人家,普通老百姓多处于谋生温饱阶段,除非极个别的突出者,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百姓并不太多,何况,沈梅清出生于深山,未受到太多的世俗影响,她的父母极为恩爱,父亲逝世后五年,母亲就因思念过度,染病身亡。所以她一直崇尚像父母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对一夫一妻多妾制嗤之以鼻。她十五岁时遇到师父,师父是得道高僧,闲云野鹤般的神仙人物,晚年收沈梅清为关门弟子,见她聪慧可爱,精灵古怪,心情大悦,加之沈梅清天性纯真质朴,师父对她的人品非常放心,待她就像爷爷对亲孙女一样可亲,有时一老一少在山间玩耍,年过七十的师父或者嘻皮笑脸,或者哈哈大笑,跟老顽童无异,在这种情况下,沈梅清像山间的小树那样自由自在地健康地成长,所以沈梅清虽是宋朝人,却从未缠足,心灵更没有受到束缚,不像那个时代的女子束手束脚,低眉顺目。

    沈梅清的人生比较平稳,让她痛心的是她的二妹,二妹为了这个家,嫁给花花公子为妾,偏偏花花公子又对二妹不好,所以沈梅清对花花公子印象恶劣到了极点,讨厌到了极点。

    (注:古代的婚姻制度并非三妻六妾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比如皇帝只有一个皇后,这个皇后就是正妻,即使贵妃长得千娇百媚,深受皇帝宠爱,即使贵妃的家族权势熏天,权倾朝野,充其量也只是皇帝的小老婆。皇帝想废后,扶妃为后,极为困难。几千年来的中国皇帝多得不可计数,能够真正废后的皇帝屈指可数。皇帝如此,大臣与百姓自也一样了,一般而言,古代的正妻逝世或被休,丈夫会另娶名门淑女,基本上不会从小妾中选择一人成为妻。妾想扶正为妻,比当代的副教授想升为正教授难上十倍、比现代的小三想转正为妻子难上百倍,无它,古代社会风气使然。即使生性旷达为人豪迈如大文豪苏东坡,也做不到将妾扶正为妻,举个简单例子,苏东坡有位患难与共的爱妾王朝云,朝云美丽聪明,兰心蕙质,如解语花,从十二岁就跟随东坡,常伴左右,深得东坡宠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朝云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情深似海,但朝云终生为妾。东坡的第一位爱妻王弗去世后三年,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为妻。王闰之去世后,东坡再未娶妻,不久他又一次遭贬,一直辗转到广东,钱财散尽,侍妾遣的遣走的走,唯有朝云,不离不弃,直至死去。朝云如此尽心服侍东坡,与他生死相依,可谓情深义重。何况王闰之已经去世,苏家无主母,照理说她应该转正为妻了,可她终其一生都是位侍妾。由此可知古代“妻”的地位之高,远非“妾”能比拟的。不比当代,妻不如妾,小三想转正,以“爱情”的名义就可把“正妻”打倒,正妻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夫妻的合法财产证明,离婚时可能一无所有的走开。呵呵,这些话与主题毫无关系,只是一时兴起在网上发表意见而已,如果不感兴趣,这章可跳过不看。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