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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今日吾便再当一回失责的主人,前来叨扰了。”虽然玉不染话语间带了三分客气,但实际上并不觉得朋友之间有需要计较得那么清楚,却是随龙宿步入卧龙阁靠海一边所建露天阳台。当初为了方便夜晚观赏明月海景,或是傍晚用餐观潮,卧龙阁所朝海景一方,建造了非常宽阔的观海楼台,内中长椅、茶桌、遮阳亭等一应俱全,花草亦选喜阳色泽艳丽多彩,或倚红色围栏,或高低错落,盎然生趣,为宏丽却略显单一的海景添了不少生机。

    “哈,吾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与玉不染同时入座,由穆仙凤奉上几样颇带儒门特色的佳肴,示意不需她与浮光服侍的龙宿,由玉不染为两人酒杯满上好酒,共进晚餐。

    虽玉不染自方才睡醒便言其若不进食将会饿晕,但进餐之时,却仍是秀气优雅。用餐后,浮光与仙凤又送来数样小吃与糕点,作下酒之料,还备了茶具与数样佳茗在侧,两人方才退下。

    “哎,想不到吾躲在天涯明月,居然还有麻烦上门,让好友汝见笑了。”酒饱饭足后,感觉原本走路都有些虚浮的玉不染,总算有了些实在感。金乌西沉,一轮月华遥缀于宝蓝色天幕,听着远处徐徐的海浪声,由海风拂去尘世繁琐的玉不染,与龙宿闲煮香茗,一品暖香,感觉心情亦好了许多的她,却是忍不住感慨。

    “汝名声太盛,既负起死回生之异能,汝之所在,自然是令人趋之若鹜。”毕竟世间又有多少人堪得破生死,不怕死?“不过,吾倒是不曾想过,传闻中的永世不灭峰之主,便是好友你。只是,天荒不老城又是什么样的所在?”

    夜风轻松,暖茶飘香,自来到天涯明月之后,心情平静悠然不少的龙宿,多了几分抽烟悠闲的心情,取出烟斗,却是颇有风度地望向玉不染,在她笑着颔首表示不介意之后,点燃烟草,优雅吞云吐雾。

    “唔,虽然风格不同,不过汝抽烟的姿态,的确比某人要优雅赏心悦目许多。”比起龙宿的优雅悠然,仿佛吞云吐雾之间,那烟草燃烧的气息亦夹带了几分令人安定的成熟可靠。而有时某只被情人折腾心情不好的蝴蝶君,向她诉苦感慨抽烟时,总有些痞痞的感觉。当然,因为是蝴蝶君,那种坏坏的痞气,看起来却是危险而致命的吸引,同样是抽烟的男人,却是各有特色。

    “某人?”虽然已经习惯了玉不染偶尔会走神转移话题到天边,不过从她话语间与此人熟稔的程度,却是让龙宿不觉扬眉,薄唇轻吁暖烟,烟雾萦绕间,似笑非笑的俊脸却添三分魅惑之色,淡金双眸望向大方观赏自己的玉不染,言语间却是颇带几分连自己亦不曾察觉的在意。

    “哈,一名算是朋友的家伙。别扭自恋眉角分明,很有趣的人,有机会,介绍汝认识。”未曾想顾着欣赏龙宿抽烟优雅之姿,居然不自觉差点把某只蝴蝶给说出来,玉不染微微一愣,却不禁莞尔。难得自己竟也会对蝴蝶君之外的人减低戒心,果然是美色误人啊。

    “听起来真有特色的一个人。”龙宿很想告诉玉不染,她自己便是这种人,难怪会物以类聚。却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也是被她所欣赏,这个词用起来有砸到自己脚的嫌疑。恩,别扭自恋眉角分明么,哈。

    “嗯,的确很好玩。哈,永世不灭峰这个名字,也算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见龙宿一脸愿闻其详的表情,玉不染微微一笑,为两人倒茶,“圣莲峰创立已久,但偏向低调行事,若非经营百年以上组织或是世家,被评判有资格成为会员,能得知圣莲峰存在者少之又少。百年前,天荒不老城与诡龄长生殿横空出世,一者拥有不老神泉,能使人去老还少,青春功体,一者拥有不死渊源,号称只要剩一口气,便能使人长骨生肌,令肉体永久不坏,长生不死。吾闲暇无聊,对此两物颇感兴趣,所以便创了永世不灭峰,宣称能使人返魂重生,与他们分庭抗礼,并称医源圣域。

    不老、不死、重生,可以说,如果谁同时掌握了这三大秘密,便几乎成了造物者。谁人不怕死?谁人不想独立顶峰,掌控整个武林?吾倒是无所谓是否顶峰,但当时吾醉心精进医术,对不老兴趣稍减,对于肉体完全重生之法,却是颇感兴趣。而天荒不老城那个胖城主,如今日汝所见,也属于没多大野心之人,只想和平处世。反倒是诡龄长生殿的老头最为执着,但他最执着的,却是天荒不老城的不老神泉。”

    “诡龄长生殿的殿主是老头?既拥有重造躯体之能,为何仍执着于不老神泉?而且,天荒不老城三宰辅四无君、阴阳师与人形师,皆是已故之人,容貌招式却是几近相同,莫非他们也有重生之能?”虽从下午玉不染与天荒不老城城主话语间,龙宿亦推断出当年这三大神奇所在,必定是爆发过征战吞并。不过,长生殿既然有再造躯体之能,莫非却不能抗得过衰老?

    “哈,的确无真正交手,仅外貌举止观之,颇为相似。天荒不老城皆喜欢江湖传奇人物,三宰辅包括城中护卫,皆是以江湖中有名人物为模仿对象。至于诡龄长生殿殿主为何是个老头么。这涉及长生殿之秘密。当年吾费了颇大心思,才刺探到长生殿所谓不死,乃是在不死深渊之中,养了一堆药人,供需要之人替换器官乃至躯体。其不死渊源便是用虺提炼精元,却是绝佳滋补修复功体之物。但唯一的缺点,便是因为人体相互排斥,无法抵抗衰老。所以,整个长生殿,绝大部分都是老头。这般无人道之术法,吾无兴趣习之,加上长生殿野心勃勃,手段阴险毒辣,善用虺毒,针对目标乃是天荒不老城。既无兴趣,又无野心,不如及早抽身。所以,吾就略施小计,让永世不灭峰彻底消失,门人潜藏。而吾,则开始四处游历,继续精进吾之医术。后来圣莲峰,特意十年一渡,定下莲牒之限,处于半隐世状态,便是不欲介入纷争的缘故。只是不老城与长生殿因多年交战元气大伤,潜藏地下。而近百年中原征战不断,受圣莲峰医治之人越来越多,受名声所累,圣莲峰亦开始被各方势力关注。”

    “所以,先前汝趁着为佛剑改造佛体之时,让圣莲峰再度隐于幕后。让两城继续死斗,无暇关注汝之存在,这才是汝同意医治天荒不老城城主父女的真正主因。哎,若非后来佛剑被吾带走,鎏法天宫长老向汝求助,而古青莲牒之诺,邪兵卫之影响,兹事体大。吾看好友汝,亦未必如此热心,再度涉红尘,和吾等续旧交之谊吧。”托着烟斗,优雅吐出一口烟雾的龙宿,似笑非笑望向玉不染。这女人与人交往时,看似对朋友颇为大方,甚至颇有掏心掏肺的错觉。但实际上,能让她真正在意之人,只怕极少。所谓朋友,对她而言,就如同美景一般,随缘所至,便尽心而为,极力使之达到极致,而兴灭缘尽,便挥袖潇洒离开。万般花丛过,片叶不沾身,恩,幸好玉不染是女人,若为男子,只怕要让许多女人心碎了。

    “哈,龙宿,吾突然觉得,虽然你我相交不过两年,但汝对吾之了解,却是胜过许多人。不过,圣莲峰变故之后,吾虽有准备,却也是受伤沉重,功力不足一成。你我皆是惜命之人,相信换做是你,亦会是相同的做法。若未有佛剑变故,或许五年、十年之后,若你与剑子,仍记得有一名朋友名唤玉不染,吾当然也乐意与好友再续前缘……咳,该说是继续我们的友谊。”嗯,当初她的确是这么打算的,至于他们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那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事情了。只不过,天意弄人,看来她与这三人的缘分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