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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化为废墟的酒吧,隋峰还派出了骷髅战车查看战场,要是没死赶紧补刀。

    不过废墟之中只有焦尸,十几个挤成一团,隋峰也分不清谁是菲什·穆尼。

    这次爆炸的威力出乎隋峰意料之外,似乎是质量越大的东西变成炸弹之后威力就越大。

    隋峰引爆的是酒吧的吧台,大理石加钢结构,加起来恐怕有两三吨重。

    不过这也是杀手皇后的极限了,普通物品爆炸最强也就这样。

    “不过下次可以试试加点料。”

    例如日杀手皇后摸摸炸药,再扔出去引爆,或许威力是两者叠加。

    炸掉菲什·穆尼的酒吧,将十几个人化为焦炭,但隋峰并没有什么思想负担。

    他再次确定自己是那种天生就无法无天的人,来到这个暴力与疯狂的世界,他有点放飞自我的感觉,都开始喜欢上哥谭了。

    虽说刚找到的靠山被自己炸没了,但好歹手上多了一万美金,也不算毫无收获。

    隋峰先找了个不需要身份登记的酒店,即使在哥谭也不是太好找,而且价钱贵三倍。

    隋峰花了整整一千美元,才租了个小房间。

    虽然贵得令隋峰心痛,但这环境可比之前的小旅馆好了十倍。

    隋峰泡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直到将身上的味道全部洗干净,又花钱让酒店的服务员帮忙买了一套新衣服,最后让杀手皇后将换下来的一切都安静地烧成灰烬。

    做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了,但这时间花得很值,隋峰已经焕然一新,仿佛之前的罪行都与他无关。

    接下来,又回到了原来的问题,究竟要如何在哥谭立足。

    身上剩下几千美金,迟早会坐吃山空,总不能去当抢劫犯?

    坐在床上思考了半天,隋峰拨通了詹姆斯·戈登的电话。

    这位哥谭为数不多的好人在与隋峰分别的时候给他塞了张名片,说是不管遇到麻烦还是有新的线索,都可以找他。

    有困难,找警察,这很合理不是吗?

    电话很快就接通,詹姆斯·戈登略带急躁的声音响起:“喂,哪位?”

    隋峰开门见山地说:“詹姆斯,我是隋峰,关于早上的爆炸案,我这里有些新的情报,不知道你方不方便来跟我谈谈。”

    “我这里正忙着另一个案子……”戈登本来想拒绝,但很快就改变主意,对隋峰说:“我现在有点走不开,不如你到哥谭警局这边来?”

    隋峰想了想,然后说:“好的,我现在就来。”

    挂上电话之后,隋峰都忍不住笑。

    自己这个杀人凶手,竟然要主动去哥谭警局,这实在是刺激。

    活了二十多年,隋峰不嫖不赌没有任何不良习惯,穿越前的他仿佛就是不断重复的流水线机器。

    穿越之后短短时间,他就体验到了好几次生死悬于一线的感觉。

    原来人生可以这么有意思。

    离开了酒店,隋峰便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哥谭警局。

    警局位于哥谭老城区,距离菲什·穆尼的酒吧可不近,即使坐出租车也花了隋峰将近一小时才到达。

    都快到下午茶时间了,警局大门还有无数人在进进出出,比股票交易所还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