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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4年,是华夏历史上天翻地覆的一年,就在这一年清军入主中原,无数汉人的噩梦就此开始。清军入住中原后,强迫汉人剃发易服,这对于汉人来说以一种莫大的侮辱,各地人民纷纷起义反抗清朝,清朝对此采取屠城政策来强行推行“剃发易服”政策,于是乎一场场惨无人道大屠杀在中华大地上轮番上演。

    1.畿南之屠。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朝睿亲王多尔衮在北直隶三河、昌平、良乡等地进行的屠城,五千人被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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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潼关之屠。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正月十三日)满清“豫亲王”爱新觉罗多铎在陕西潼关进行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城,手无寸铁的士兵被多铎尽数屠杀,清军并大肆屠城,7000汉人被清军杀死,在历史上有一句对这件事的说法“潼关之屠七千“(就是屠夫多铎在潼关杀害那么多无辜的汉人)。

    3.扬州十日。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5月20日)。清军攻破扬州,开始屠杀城内的平民百姓。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八十万具。

    4.嘉定三屠。“嘉定三屠”是指一场大屠杀,一场灭绝人性的全副武装的清兵对手无寸铁的汉人进行的屠杀,清朝顺治二年时清军攻破嘉定,并颁布剃发令但是当地的百姓违抗命令拒绝剃发,此事激怒了清军于是下令屠城屠城的命令,共下达了三次,屠城进行了三回,所以称“三屠”,而死亡人数更是达到了10万之众。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在清军攻破嘉定后,清军将领李成栋三次下令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在屠城过程中,城中百姓或者悬梁自杀或者投井和跳河,被砍断手和脚的百姓在地上挣扎着。清军将一大部分逃生的百姓赶到河边,然后将他们赶进河中纷纷淹死,河里的水都不能流动了。

    5.昆山之屠。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昆山县人民杀该县清委知县阎茂才,起兵反清。七月初六,清军破城,随即屠城,士民死难者达数万人。清军屠昆山的时候,有妇女千人藏匿在昆山顶上。有个小孩忍不住哭出声来,被清军发现,于是大肆屠杀这些妇女。

    6.嘉兴之屠。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布政使司隶嘉兴府为反抗清军暴行,嘉兴民众揭竿而起,乡的明翰林学士屠象美、明兵科给事中李毓新主其事,时降清的明嘉兴总兵陈梧反时任大将军指挥义师,前吏部郎中钱棅助饷。二十六日城陷,逃不出的居民除大批年轻妇女被清军掳掠和一些僧人幸免外,几乎全遭屠杀。按当时人口来推,可能约五十万余人遇难。

    7.江阴八十一日。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朝颁布剃发令后,江阴人民举行了反清起义,进行反清斗争。清廷先后调动24万军队攻城,江阴人民浴血奋战,守城八十一天,击毙清三王十八将,清军死伤过十万。但终因力量悬殊,粮食罄尽,守城者全部壮烈牺牲。城破后遭到清军血腥屠杀,繁华的街市尽为废墟。

    8.四川大屠杀。从顺治三年(1646年)至康熙初期,清军开始侵入四川,在四川各地进行大屠杀。顺治四年(1647年)多尔衮、孝庄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公开发布告示,宣称: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前后十多年里共有500多万人被清军屠杀。

    9.常熟之屠。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八月到九月,清军先后占领苏州和南直隶常熟之后的纵兵焚烧杀掠。在常熟大屠杀中被屠杀的百姓无法计算,沿河沿岸都是人头。

    10.金华之屠。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七月十六日,清朝“贝勒”博洛在攻占浙江金华府进行的开始大规模屠城。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

    11.泾县之屠。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八月十七日,清朝“提督”张天禄、“池州总兵”于永绶在南直隶泾县、徽州、绩溪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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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赣州之屠。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十月初四日,清朝“江西提督”金声桓、“总兵”柯永盛在江西赣州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大约有二十万人被屠杀。

    13.同安之屠。顺治四年(1647年)清军攻克福建厦门和同安县,然后屠城。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住持无疑和尚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14.平海之屠。顺治四年、南明永历元年(1647年)七月,清军在福建平海卫进行大规模屠城。被屠杀的无辜百姓具体人数不详。

    15.南昌之屠。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包围南昌。次年三月间,南昌城陷,清军屠城。八旗军把从南昌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不久之后南昌被起义军夺了回来,但在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再次占领江西南昌,下令进行屠杀。

    16.邵武之屠。顺治五年、南明永历二年(1648年)五月,清朝“福建左路总兵”王之纲在福建邵武县进行屠城,被屠杀的无辜百姓人数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