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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志追上我之后,搂着我的肩膀,我把他的手甩开。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是江湖人,别一副侠骨柔情的样子。”

    “顺哥是你的兄弟啊?”

    “兄弟?得了吧,我们表面上是兄弟,实际上这些年他帮我,就是怕我把他杀人的事儿抖出去。”

    听到这句话,我特别不乐意,盯着李大志说:“别往死人的头上扣屎盆子,给自己祖上积点德吧。”

    “要不我和你说说,前面有家馆子,聊聊。”

    ……

    李大志讲的是顺哥的历史,不知真假。说的大概是八九年前的事儿,顺哥从东北来到瑞丽之后,运气不错,赌石挣了一些钱。

    那个时候,顺哥都三十多了,还没有个媳妇。他颠沛流离,天天在赌石场当个赌徒,那样的人谁愿意嫁给他。顺哥想女人想疯了,从缅甸那买了一个姑娘,十七八岁。因为是非法越境的关系,顺哥天天把那姑娘关在家里。

    这事情没几个人知道,但李大志和顺哥是铁哥们,他还是比较清楚的。后来,顺哥和李大志结识了做服务员的红梅,红梅地地道道北方女人的性格,开朗,大方。而且,红梅年轻的时候,身材也很好,要腿有腿,凹凸有致。

    结识没过几天,顺哥就喜欢上红梅了,让稍微有文采的李大志给红梅写情书。李大志听了特别别扭,因为他也喜欢红梅,俩人暗地里都好上了。

    李大志不想两个兄弟因为一个女人闹掰,就把和红梅好上的事情如实交代了。顺哥听了点点头,落寞的去喝酒了,李大志总觉得和顺哥的友谊尽了,心情极差的去赌石,结果把挣来的钱都输了,不仅如此,他还借了十万块,对方有点背景,在李大志多日不还之后找到了李大志,切了他三根手指头,把手指头交给了顺哥。

    顺哥拿着钱把李大志救出来的,李大志感激顺哥,就和红梅分手了,干脆离开了瑞丽,偷渡出境去了缅甸。在缅甸那面吃着非人的苦,最终瞎了一只眼睛之后,总算混出一点模样来。

    从缅甸回来,是两三年前的事儿。顺哥的生活发生了天大的变化,他为了生活举步维艰,人家都混成了老板,店主,他还是那个辛辛苦苦的抢包人。

    红梅得知李大志回来,偷偷和李大志见了面,他说了一个让李大志不敢相信的事情。顺哥的儿子是他的,这些年顺哥一直帮着李大志养着红梅母子。

    听到这里,我面色鄙夷:“顺哥,这么对你,你还杀了他。”

    “我本来还挺感激他的,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刚刚出狱的司徒。”

    “司徒是谁?”

    “那个在赌石场借我钱,割掉我三只手指的人。”

    听到这里,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李大志所经历的一切,是顺哥设的局。于是,我问:“司徒说了什么?”

    “当年借给我钱的并不是司徒,而是我认为的好兄弟顺子。”

    “顺哥雇佣的司徒吗?”

    “对!”

    这些话毕竟是出自李大志的口,我亲眼看见李大志捅了顺哥几刀。为此,李大志编撰一个杀人理由,这都在情理当中。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顺哥陷害了你,还帮你养着老婆和孩子。”

    “对,顺子帮我养着老婆和孩子,他一直就是个假丈夫,他私下里连红梅的手都没碰过,他演的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对孩子不亲。”

    我听了冷笑:“谁信啊,在你眼里,顺哥就是个大傻叉吗?”

    “记得我说过顺子买过一个缅甸的女孩,还把她偷偷藏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