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血染冰沙,缓缓扩散,犹如纯白的棉被上不小心洒了一勺红豆浆,唯一的区别就是感受不到丝毫热气。

    在这里,几乎没有阳光,阴冷昏暗。

    北极是冰冷的,丧尸是冰冷的,兵刃炮弹是冰冷的,杀戮是冰冷的,项晓羽的心是沸腾滚烫的。

    受诅咒的人已经获得了解脱,任务基本完成。北洋军阀或者德军,谁赢谁输对他影响不大,他们总不至于从北极跑到哪个国家去闹事吧,不过也不一定。

    袁世凯那一剑比较凶残,从赵飞云的胸口刺进,用力往下斜拉,划过肚子,直到腰间。

    这一招,袁世凯练了半辈子,手上被剑柄磨出老茧,就是为了防止有一天被人从后挟持,便可将其一刀致命。

    赵飞云开始没有半点察觉,有血涌出才感到巨痛,可见袁世凯刀法之快。

    或许袁世凯好奇赵飞云中午吃了几碗粉,模仿让子弹飞的六哥,想刨开肚子看个究竟。

    赵飞云脸色煞白,嘴唇干紫,头冒虚汗,眼神黯然无光,明显是个将死之人。

    德军的坦克所向披靡,行走的绞肉机,无数北洋兵被碾压成肉饼,粘在冰上扣都扣不下来。

    坦克又是打印机能手,履带压过的冰面留有极薄的丧尸皮,千姿百态,如同飞天的壁画,更像彩绘的瓷砖。

    如果现在有一大批的丧尸妹子穿着比基尼,踩着高跟鞋,在这样的冰面上走秀,迈着自信的步伐,留下摄人心魄的回眸。僵尸圈内的著名歌手轮番献唱,给一束大大的聚光灯,德军与北洋军在下面拍照欢呼,维多利亚的秘密也不过如此罢了。

    当然所有的前提是,没有模特会摔跤。

    现在的战斗也可以看为一场走秀,北洋军含着大烟,弓腰驼背,走三步就要抖几下,还必须不断挪动帽子的位置,走出了超凡脱俗的屌丝气质。

    彪悍的德军,威武雄壮,左勾拳,右勾拳,大龙摆尾,小龙摆腿,双肩重压,野熊冲撞,命运之轮……看来这几位丧尸哥们是准备进入WWE的舞台,可能以后僵尸会在一起举办金腰带争霸赛,有种莫名的期待。

    那边几位男性车模也很有型,北洋军抱着炮弹的姿势就像抱冬瓜;德军坦克车上的壮汉肌肉发达,胸肌辽阔结实,事业线很深,邋遢的胡须增添了几丝性感。

    惊悚是一门艺术,关键在于如何看待。

    世上本没有恐怖的东西,说的人多了,也便有了。

    最恐怖的是内心的胆小懦弱,与外界无关。

    英勇者敢于上天入地,斗猛虎蛟龙,斩妖除魔,在他们眼中没有恐惧,丧尸恶鬼也只是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能再给它们添加更多的神秘色彩。

    胆小者的世界是黑暗的,走在路上会觉得后面有人尾随,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会怀疑身边坐的是人是鬼,从不接听凌晨十二点打来的电话,运气不好则会求神拜佛,害怕一个人睡。

    不同的心理,注定不同的命运。

    项晓羽属于前者,老子不死,勇猛不止。他会把神秘留给自己,恐怖留给别人。

    这一切在他眼中那就是西红柿炒鸡蛋――小菜一碟。

    他看着躺在血泊中的赵飞云有点失落,现在下手太不解气,达不到他的折磨标准。

    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他想出来一百种折磨赵飞云的死法。

    一开始他最钟情于幻想这套方案:先把赵飞云扒光吊起来,放一只羊去舔他的脚底板,双手捧着烧开的热水壶,嘴里含着仙人掌,鼻孔里塞洋葱,眼里戴着在辣椒水中浸泡好的美瞳;用刀在他身上割出九百九十九道伤口,涂满蜂蜜,放几百只蚂蚁;只许喝水不许方便,想嘘嘘就放一首大河向东流干扰,直到憋坏前列腺。

    他后来觉得太没创意,还不够狠,不如一三五让他做一套江东数学高考模拟卷,二四六练一套英语听力,周日混合双打,错一题砍一刀,直到砍死为止。

    也不行,他害怕赵飞云因此智商提升,还是要想一个更妙的,可以真正从精神上面摧毁一个人的办法:关进密不见光的小黑屋,要挑一间很多人上过吊的那种,每天循环播放《跳房子》、《嫁衣》、《天使的房间》、《妹妹背着洋娃娃》、《黑色星期五》等老牌经典歌曲,最主要的是,不许玩手机,就问你怕不怕!

    别说赵飞云了,项晓羽胆子大的想到那几首歌都会鸡皮疙瘩掉一地,有生之年只能听一次系列。

    可是,赵飞云就要这么死了。

    项晓羽想要走过去,一枚炮弹飞了过来,落在赵飞云身上。

    “不要啊,起码留个尸体给我啊!”项晓羽想着尸体在还能鞭尸,尸体没了就彻底无法发泄心头之恨了。

    爆炸的瞬间,赵飞云被一团黑烟裹挟,形成一个保护罩,挡住了炮弹的伤害。

    项晓羽也松了一口气,“辛好!”

    血魔臂自己抬起,沿着赵飞云的伤口游走,赵飞云笑了,很欣慰血魔臂为他疗伤,他不会就此死掉。

    血魔臂也笑了,不好意思,赵公子你想多了,你的血真好喝。

    原来血魔臂尝到了赵飞云血液的味道,一发不可收拾地吸了起来。

    “真是不错的美味呢!”血魔臂竟然开口说话了,手掌中有一只眼,还有一张嘴。

    血柱源源不断从赵飞云伤口飞出,进入血魔臂的口中。

    正巧,赵飞云是血魔臂吸食的第九个宿主,所以它进化了。

    “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