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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清风说过,少年的性格有些极端,张狂的时候,像条疯狗,能咬死人,安静的时候,让人会感觉到很安全。少年高兴的时候,就会没来由得忧伤,总会有种不安,这就是少年的生于忧患。

    少年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对自己的性格也说不清楚,谁能说清自己呢,但少年喜欢这样,这样认真地活着,这样冷静的对朋友,给朋友安全,疯狂的对那些恶人,那些想治自己于死地和不讲道义的人。

    回去的时候,王艳为了和少年多说会话,选择了一条远而且安静的路。

    这条路一边是大河,一边是围栏围起的别墅群,河边上的绿化带很优美,还修着不少的小阁楼亭台,扭曲的青石少道,开着花的绿树。

    此时中午,河水波光闪闪,景色相当宜人,是恋人们约会的好地方,王艳看着石凳子上的一对对恋人,跟少年聊着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感觉很幸福。

    在少年必经之路,河边用来风景的一座拱形天桥上。

    “从这边过来了,你们小心点,别让他们发现,知道不。”穿着红色短衫,胸口有一个狼图案的习志义说完这句话,挂掉了电话把手机装在了口袋里,望着不远处。

    随后他玩弄起了一把折叠小刀,对身边跟他身高一样,比他黑一些的伙伴说:“小胖他们跟着呢,是从这边来了,爷爷说了,这块石头弄到手,我们每人可以拿至少两万块。”

    习志义是漠上石头店老头子的孙子,一个中专小混混,得了老头子的吩咐,来抢少年手上石头的人。

    习志义身边跟他身高一样,理着极短头发的人叫卢俊达,跟习志义是一个学校的学生,他靠在了石栏上,敲击着石栏,发出很悦耳的有规则的声音,他指了指不远处出现的少年和王艳道:

    “瞎子背上的那女的我认识,是三十七中的王艳,是个小贱货,她怎么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我记得我三十七中的朋友说她很势利,喜欢玩人的感情,不会对瞎子也有意思吧。”

    “人家口味重,说不定那家伙那方面厉害,能满足她,所以她喜欢跟他在一起了,这也是势利的一方面。我告诉你,一会拿到石头就跑,别像以前一样,每次做事都喜欢纠缠不清,懂了吗?”

    习志义提醒道,习志义的头发长的直到耳略,染了浅紫色,皮肤白皙,远看有点像女孩,长的很帅,是那种不管男孩还是女孩子看了都会发出赞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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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吧,这种事,用不着你三翻五次的交待。”

    卢俊达说,比起习志义,卢俊达显得刚毅一些,目光也要阴冷一些,有着标准街道混混的特点。

    少年走到上了天桥的时候,卢俊达上前挡在了少年的面前,对少年说:“唉,小子,妞长的不错,那里人,干什么的?知道我是谁吗?”

    少年放下了王艳,打量着卢俊达摇了摇头。

    “不知道吧,不知道就好了,知道了会很麻烦。”卢俊达戏谑地笑着。

    王艳向后退着,靠在了石栏杆上,这人是找麻烦的是显而易见的事。不过她是一点不害怕,望着少年,一脸的欢喜,神情很暧昧也很戏谑。

    前一夜一战四,还是三个大人,少年都没有吃一点亏,卢俊达和习志义跟少年年龄差不多,王艳是没有一点担心少年的想法,倒是盼望这两人被少年揍一顿,开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