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当一个大陆仔来到香港,第一印象必定包含这里的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行色匆匆的人。至于靓仔美女,说实话,香港人口相对于内地,只能是其百分之零点几,按照比例,大陆出一万个美女,香港才能出一个,即使偶尔出几个港姐,那也归功于香港几代人的积累。

    说到这里,陪同元道游玩的华仔开口了:“你这样一说,我总算是明白那些大佬为什么要抱下一代了。”

    元道拍拍他的肩膀:“孺子可教。”

    转过一个街角,就到了兰桂坊,两个年轻人没有把妹的思想,只想拍张照片,证明自己来过这里。但是今天的兰桂坊注定不能让他们简单地来简单地走。

    街头砍杀出现在两个人的面前,有淋漓的鲜血,有拼命的呵斥声,有棍棒打击在肉体的闷声,当第一个人躺在血泊之中,元道以为砍人的一方必定会在第一时间逃走,但是加入警队之前混迹于街头做小贩的华仔见惯了砍杀,他告诉元道鲜血只会刺激这班古惑者,只会让他们分泌更多的肾上腺激素。

    果然,砍杀已经升级,棍棒被抛至一边,停放在路边的白色面包车车门被来开,清一色的西瓜刀被分配。

    元道不明白警察为什么迟迟未到,教室里学的东西告诉元道香港警察是这个世界训练有素的警察之一,他们在接到999电话之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华仔,我们报案有多久了?”

    “道兄,十五分钟了。”

    “那警察为什么还不来?”

    “你不知道,有时候警察会回避的,两个帮派血拼,之前会给警察打招呼,只要不伤及无辜,警察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了最后才收场。”

    “那你们这里狗仔队这么发达,警察怎么向社会交代,怎么应付媒体?”

    “这还不简单,每个帮派都有一批烂仔,平时好吃好喝的供养,就是在关键时刻出来顶包,到时候进了监狱,照样有帮派罩着,还能够拿到一笔丰厚的安家费。”

    “这倒不错,那你当初怎么不去?”

    “我怎么可能从事这种低贱的职业,我的偶像就是雷洛,我要做五亿探长,我要做人上人,我要控制本港的黑社会。”

    元道拉了华仔一把,就怕华仔再说下去就要站起来。

    两个人躲在垃圾桶后面,默默地关注眼前的砍杀。

    华仔指着眼前的人告诉元道那个是著名的双花红棍,那个是著名的刘一脚,那个是张一腿,忽然,他眼睛直了,指着远方的女人说道:“那个是何家的大小姐哎。”

    元道问:“何家,那个何家?”

    “何家就是何家,在香港敢称之为和假的只有何爵士家,据说他家是大英女皇御封的贵族太平绅士,在太平山顶上有一栋豪宅,还有,他们家有好多钱哦。”

    “你就知道钱,钱能够买到一切吗?”

    华仔转身看着元道:“就知道打我的头,我的射击3成绩不如你,你打我头,我跑不过你,你打我头,现在又打我头,要是我被打笨了,不能毕业,你养我?”

    “就您那成绩,我看毕业很难,你就做校长吧。”

    被香港文化熏陶的华仔根本就明白国语里的“老校长”是什么意思,更不明白还有“留级”这个说法,但是继续在学校深造苦读不是他的愿望,他要早日毕业,要早日进入执法机构,实施自己升官发财泡妞的梦想。

    何大小姐知道香港是一个是非之地,每次出门都带了保镖,但是今天到兰桂坊,她只是想见一个闺蜜,然后就去伦敦留学,大白天的兰桂坊充满了安逸与浪漫,被誉为全香港与九龙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何爵士放心她今天的出行。

    一辈子的慎重盖不住一次的大意,高高兴兴走出咖啡馆的何大小姐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走出咖啡馆,刚刚适应了阳光,就被闺蜜的尖叫声刺激了鼓膜。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知道闺蜜挽住自己的那只手臂越来越重,然后慢慢松开。眼睁睁的看着闺蜜的身躯一点点的接近地面,自己却不能做什么,她傻了。

    刚刚约好一起去伦敦,给自己作伴,一起去泰晤士河划船,一起去康桥挥挥手,一起去大笨钟,一起去格林威治,甚至一起吴皇宫看看伊丽莎白,但是,自己的闺蜜就要离开自己了。

    何大小姐紧紧的抓住闺蜜的手:“玛利亚,不要离开我,坚持住,医生就要来了。”

    “丹妮,不要怪我,我好痛,我就要离开你了,我感觉我就要飞起来了。”

    何大小姐看着闺蜜,对仍然厮杀的黑社会吼道:“住手,快救救她,她是女人,你们快住手,你们还是不是人?”

    你说黑社会是不是人,他们是一群生活在阴暗角落的异类,习惯于在黑夜活动,只要加入黑社会,就再也不算是正常人,所谓的金盆洗手,所谓的而退出江湖,只是自己欺骗自己的,只要进了黑社会这个江湖,就逃脱不了后浪推前浪、前浪碎在沙滩上的宿命。

    即使贵如洪门上一届掌门人的龙老先生也说:“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我一天没有闭上眼睛,都不能算是善终。”

    此时瘫坐在刀光剑影中的何大小姐时刻都有生命危险,说个好听的,黑社会知道她是太平绅士的二千金。但是刀剑不知道,更何况眼前都是一群杀红了眼的小混混。

    “你敢不敢去救那个女人?”

    “我不敢,我不是内裤外穿的侠客。”

    两个人利用休息时间不但逛了街,还看了刚上映的美剧《超人》,也许每个恩都有一个英雄梦,但不是谁都能承受做英雄的代价,最起码,华仔就不愿意。

    如果甘愿屁平庸,注定一辈子碌碌无为。如果一辈子碌碌无为,那绝不是元道,当初进入宪兵学院,元道就知道这个世界给自己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打开一扇窗,所以,自己来到了香港,也许,自己还要去跟遥远的地方。

    元道捡起一根被抛弃的棍子,站了起来,对华仔说:“想上位,就跟我一起冲出去,救出何大小姐,你的未来就会重新改写。”

    华仔退缩,不肯出去。

    “要不你就和我并肩作战,要不你下半辈子继续回去做你的小摊贩。”

    也许被小摊贩这个字眼刺激,也许被并肩作战感动,华仔想起自己当初在街头被小混混欺负的场景,想起自己去报考警校时爹娘的嘱托,想起自己穿上警服那天父母眼里的泪花映出的荣耀,想起街坊邻居的羡慕妒忌,他恨自己没有接到元道邀请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恨。

    元道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华仔,竖起拇指,然后指着自己的后背,直指华仔,义无反顾的转身大踏步向前。

    训练中一次次的协同,让华仔明白元道告诉自己“兄弟,我的后背交给你了。”

    在警校,没有多少人喜欢和沉默寡言的华仔做朋友,训练中为了成绩不排后也没有人喜欢和胆小如鼠的华仔配合,每次都是靠教官强制安排才让华仔通过一个又一个科目,直到远道的出现。

    “大陆仔,只要你相信我华仔,我今天就是把命丢在这里,也愿意了。”

    如果元道听到,他一定会告诉华仔:“国语很美,怒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士为知己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