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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不遗余力发起的“救赎运动”,波及到我身上已是数十天后。

    显而易见的变化有两个。

    其一、民警叔叔如寒冬腊月的手脚,突然之间就“规规矩矩”起来,以至于让我有点不大适应。其二、民警叔叔如泔水缸冲过的臭嘴,仿佛同一时间清扫了口腔卫生,不再骂“狼崽子”、“狗配的”、“驴粑粑球”这类有损于我爹、我娘和我形象的语句。换言之,以“混小子儿”、“傻蛋儿”、“榆木疙瘩”这类中性词称呼我。

    表面上我皮肉舒坦了,耳根子也清静了,倒霉的劫数似乎到了尽头。

    其实则不然,接踵而至车轮般审问,没有昼夜之分,不分场合地点,随时把我从小号里拎出来,带到让我起鸡皮疙瘩的那间“审讯室”,没完没了抠问我,赶上我点背或他们心情不愉快时,还会拿我身子发泄一番,享受一顿别具一格的“焖肉蛋儿”。

    我记得,第一次被“干蒸干焖”那天是下午三时以后。

    我肯定不会记错,恰在那时,送晚餐的饭车叮当、叮当响了起来。又没有想到,刚刚分发到邻监,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监视孔,伴着“哐当”声,牢门吱嘎开了。

    “李福国!”

    一声威严大喝。

    “到!”

    我跑出牢门,饭车也到了。

    车上一筐窝头、一桶菜汤和一盆咸菜。

    “报告!”

    我咽了下口水,叫道。

    “叫唤啥!”

    民警一激灵儿,斥道。

    “我吃完饭再去呗。”

    我眼巴巴看着他,乞求道。

    “走,那边有更好吃的。”

    民警一抬脚,从我小腿边踢过。

    于是我走在前,民警跟在后,来到那间“审讯室”门前。

    我之所以给“审讯室”三字打引号,因为这确是一间办公室。

    在我走来的一路上,至少三扇门的门牌写着“预审”二字。但我却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偏偏要把我带进这间办公室呢?是因为我犯下的“罪孽”过于深重?还是因为预审室已经人满为患?或者是因为我一个小孩崽子、不值得单独占有一间预审室?

    一迈进“审讯室”的门,我一眼看见那大“王八蛋”。

    这个大“王八蛋”不是别人,就是抓我那天、让我解下鞋带、死死绑住我大拇指的那个大嘴叉子。千万别小看他,现在他成了我这个专案组负责人,专门审问我。此时他已经和一个民警并排坐在写字台前,一副很轻松的样子,看来已“恭候”我好长时间。

    人嘛,一向是熟能生巧、习以为常的动物。

    再不用谁支使我,我轻车熟路,一屁股坐在小木凳上。

    民警何尝不是轻车熟路,和前几次审问一样,大嘴叉子先开的口。

    他说:“睡了一天一夜,脑瓜子睡清醒了?”

    我说:“凑合吧,还做了一个梦。”

    他问:“梦到什么?”

    我说:“梦到我爹、我娘、我姐和我哥。”

    他问:“没梦到指使你做坏事的人?”

    还未等他话音落地,我立刻耷拉下大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