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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丁一就领到了梦寐以求的制服,成为了一名光荣,威风,器宇轩昂的保安!

    与此同时,一条消息在整个大名集团内外不胫而走。

    这条消息,也不晓得是谁散播出去的,总之,震惊了整个大名集团上下所有员工,谁会想到,一个刚来的穷小子竟然是堂堂唐家千金大小姐唐雪的男朋友?真是飞上枝头做凤凰,吊丝也有出头日。

    一时间,丁一这个名字响彻了整个大名集团,丁一,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所有广大吊丝们竞相膜拜的对象,吊丝逆袭,这尼玛只有小说里才能出现的桥段就这么真真实实的在他们面前出现了。

    广大吊丝群体,有了丁一这个榜样,那一个个都是昂首挺胸,器宇轩昂,一股股自信从每一名单身男吊的身上散发出来。

    一个个都想着,丁一都能逆袭了,自个儿的逆袭之路还会远?亲爱的大名集团美女团们,颤抖吧!一大|波单身男吊正在靠近!

    这有膜拜的,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自然就有恨的。

    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屡屡碰壁屡败屡战地严正严秘书了。这一整天,严正都把自个儿锁在了办公室里,拿个小笔,找个小本子,画上他心目中的丁一。

    "戳,我戳,我戳死你个臭要饭的!"

    谁不晓得公司杨大少的私人秘书严秘书可是追了唐雪半年了,按照这个严正有仇必报的性格,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大家似乎都心知肚明,不禁为这个吊丝们的榜样捏了一把汗。不过,也有些想要升官发财的,那也觉得机会到了,一个个开始出谋划策,个个都是诸葛亮。

    只有丁一自个儿一身轻松。他可没有想那么多,有人问起来也懒得解释,要么礼貌性的笑笑,要么直接不甩你!咱有这身皮子穿着,够威风就够了。

    可能很多人要觉得丁一有些二缺了,可是也没办法,丁一从小生长在封闭的山村之中,条件简陋,别说这城里人过啥生活他不清楚,就连电视,那也只有每年国庆的时候能够在村长家里瞅见一眼。

    有人又要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能有这么落后的地方?诶,那还真有!虽然目前整体生活都在改善,日益发展,人们生活今非昔比。可是,依旧有那么一些大深山小山坳里的人们还在过着几十年前的生活。

    交通不便,就连基本的电压都得不到保障,隔三差五的,变压器跳个闸什么的,那都是家常便饭。所以,在丁一他们村儿里,用煤油灯似乎比用电灯还有保障,再说了,这家里除了个手电筒,一个电灯,那就没啥用得上电的物件儿了。

    就连老村长家的那台电视机,都是好多年前带回来的老式黑白旋转换台电视机,一根天线,一个频道。

    由于丁一了解的外面世界有限,每年只能看到国庆阅兵的画面,所以,在丁一看来,能够穿上这么一身皮子,那自个儿就是其中一员,你说威风不威风?

    穿上保安制服,丁一跟着王爵就下了楼,又是一阵晃悠,丁一真恨不得拆了这铁窟窿,啥破东西,老是晃得人直想吐,还不如走楼梯呢!

    经过大厅,丁一往柜台瞅了瞅,还是早上那俩妹子,不过,这会儿那态气了就不一样了,见了丁一,赶忙堆着笑容,这笑得,还真有点儿甜!

    丁一心里美滋滋的,想不到唐雪一句话竟然就有这么大变化,一时间倒是觉得这锅背得值了!

    大厅中央,假山上一股指头粗细的水流潺潺而下,打进下方的水塘子之中,溅起不少水花儿。水中,五颜六色的鱼儿游得欢快,似乎也为丁一高兴一般。

    甚至于,在大厅里遇上不少人,那家伙,见面就是丁先生前,丁先生后的,听得丁一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丁一完全沉浸其中,压根儿就没意识到,一场腥风血雨已然悄然而至。

    由于第一天上班,所以丁一一直跟着王爵熟悉情况。

    整个大名集团有五十多名保安,每一个那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这个王爵是保安队的队长,也就是丁一的顶头上司。

    在大名集团保安群里混迹了四五年,就前些天,因为原保安队长离职,这才被提拔了上来。可想而知,这个大名集团光一个保安队的竞争就这般激烈,那其他部门就更不用说了。

    跟着王爵,基本上把大名集团前前后后转了个遍。大名集团大楼占地约百多亩,这一整片儿,那也没有一栋有大名集团大楼气派的了。

    地下有地下停车场,周围,商场林立,热闹非凡,据说,这周围的各大商场,其实也都是大名集团名下的产业。这大名集团的实力,可见一斑。

    丁一发现,这里距离昨晚去过的地下车库并不远,心想,哪天有机会还是去看看刘琪,毕竟这么一个大美女,他可不想就这么失了联系。

    至于临走之前刘琪交给他的卡片,他揣在兜里之后,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转悠了半天,都快下午了,丁一这才正式上岗,第一天,就在大门口跟着王爵看大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