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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饱喝足,该上路了。

    金锋铭站在别墅门口,望着眼前破败不堪的景象,“前面的路,是生路,还是死路?”这样想着,同时紧了紧手中的“鲨鱼”。

    此时的他,一身迷彩服,黑色护目镜,黑皮手套,漆黑军靴,背部背着半人高红黑相间旅行背包,复古的合金弓挂在肩头,十支箭绑在背包上。这种打扮,乍一看像是一个人民战士,可细细一看,确实非常的别扭,甚至不伦不类。而金锋铭脸上未脱的稚气,则使他这一身打扮有点像是cosplay。

    要放以前,估计会招来不少人的注目甚至讥诮。或许还会有一个无聊的人来,拍着他的肩膀说“嘿,哥们儿,你也看过《我是特种兵》?这行头,有门儿。”

    “虽然难看,但起码能让我活的更久!”金锋铭如此安慰自己。

    看来一下时间,此时正好是中午十二点。

    金锋铭背包里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写道:“1月3日,本人,金锋铭开始了末日的旅途。”

    然后合上笔记本,拍了拍真皮的笔记本封面,叹道:“写下自己旅途的随笔,说不定在我遇难后,给予后来人一些帮助。哈哈,我真是太伟大了。”

    将笔记本放回背包,大踏步向前走去。

    走到别墅区的大门出,钢铁大门之外,是一条方便业主出行而专门修筑的柏油马路,全长千米有余,连接着别墅区和城区。这条马路原本空旷的很,可现在却十分的拥挤。马路上,同样挤满了姿态各异的车辆,以及为数不少茫然游走的丧尸。几乎在金锋铭走出大门的一刻,五百米范围内的丧尸都注意到了他这鲜美的人肉大餐。

    如此,不得不说说别墅区所在的位置了,如果放末日以前,这里绝对是一块宝地。依靠着九河市的风景名胜九河山的山谷而建,冬天向阳背风不冷,夏天迎风不热,还山水围绕,风景宜人。可是放到末日,却完完全全是一处死地。因为背靠山谷,三面环山,只有一面出口,而且还有一条宽达五十米的河流,横亘在别墅区和城区之间。只要被丧尸堵住大门,大桥坍塌,里面的幸存者只有等死的份。

    想想外面长达千米的大道,到处是游走的丧尸,偏偏丧尸虽然视觉退化,但听觉却异常灵敏,稍有不慎就会引来丧尸大部队,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没在尸海里,纵然侥幸活了下来,退回别墅区,等备用的食物和水消耗完了,静静的等待死亡。

    这还不包括某些变异了,变得十分厉害的丧尸,就算是别墅的大门也无法阻挡他们。想想看电影《生化危机4来生》里的巨斧刽子手,连巨大的监狱铁门都被它几下搞定,这别墅区的大门,简直就是柔弱的小萝莉。

    往山里钻?搞笑,看过生化危机以及类似题材的小说的人哪个不知道,相比于行动缓慢,没有智慧的呆头丧尸,变异的动物才是最可怕的,想想它们迅猛的速度,狡猾的头脑,还有记仇,往山里跑绝对是鬼门关前遛鸟,活腻味了。

    话归正题,且说马路上的丧尸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鸡动的无以复加,哀嚎着往金锋铭这边移动,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却死命死命的扑来。还有就是

    它们的密度,不过几秒,就汇集成了丧尸洪流,猛兽般的向金锋铭扑来。

    马路两边是密集的树林,地势起伏,想来是避敌锋芒的绝佳之地,可是偏偏里面也有不少丧尸,路过往树林里钻,绝对被围堵在里面。而且树林里也有一些躲藏起来的变异鸟类,伺机而动。

    金锋铭皱了皱眉头,望着眼前饥狼饿虎一样的丧尸大潮,心中计较着,猛的回头就跑。不过他没有大吼一句,因为那样会把树林的丧尸鸟给引过来,到时就有的乐子了。

    呆头呆脑的丧尸们,自然乖乖的跟上去了。后面的丧尸自然的跟着前面的丧尸,很快的,马路上,树林里绝大多数的丧尸都被吸引过去。一时间,原本马路上密集的丧尸就减少许多,至少,在金锋铭回头时,觉得残阳的丧尸自己能够对付的了。

    没错,金锋铭的方法就是“打草惊蛇”,顺便把“蛇”给引走。对于别墅区里的地形,以及别墅的分布,金锋铭是很熟悉的。其中,为了方便业主出行,别墅区里的街道总体是成马蹄形的。所以,金锋铭就是要利用自己的增幅许多的体力,将丧尸们引诱到别墅区里,而自己则从另外一边回到大门口。

    所以金锋铭一直保持着不快也不慢的速度,时不时挑逗背后紧追不舍的丧尸。追赶的丧尸虽然没有智力,不懂得什么是挑衅,但是,鲜美人肉显然比任何的挑衅方式都更具诱惑,所以它们纷纷往前冲。有些丧尸跑不快,便被后面的丧尸推倒,瞬间淹没在尸流中,被无情的踩踏。踩踏事件果然是群体活动的一大害啊。

    这时,金锋铭眼前一亮,因为他看到前方不远处的花圃边靠着一辆粗狂豪放的山地车。这东西,在金锋铭眼里,可比汽车摩托车使多了。灵活自然不用说,还环保,无噪声,额外还可以健身。绝对是末日逃亡的重要装备。

    二话不说,金锋铭就冲了过去,扶起山地车,刚要骑车远遁,突然背脊一寒,耳边传来一声嘶吼,一阵风吹过耳根。